第19章

夜间六点多。

或许是到了新环境的缘故,空气也比车水马龙的市区清新,杨雍醒了之后整个人都轻松不少,也没计较自己嘴唇上微痛的感觉。阿重偷偷瞅他,既觉得这人云淡风轻的样子有些让他恨得牙痒痒,又疑惑难道亲得不够用力?不过比起从前,对方现在的模样已经很有“生气”了,不再总是冷着一张脸。

多了个中年妇人,可能是老板的亲戚,进进出出端菜,手指缠着创可贴。有一只飞蛾贴在墙上,淡青色,忽然朝外头飞走了,融进夜里看不见。菜是好菜,最令人惊艳的是一盆野莓子,这东西贱啊,满山满野地长,小小的红果缀满枝条,有浓烈得化不开的香味。和唾液的反应也十分美妙,酸,刺激人的舌头和口腔黏膜,反而与艳丽的外表形成反差,咂咂嘴,才有甜涌上来。犹如沾了水的胭脂,点在相貌平常的女人脸颊,却是她最好的一件东西了,所以笑着,另类的风情。

餐厅有另外一桌人,过路的,晚上还要赶着长途行车。他们抽烟聊天,红色的火点闪烁,明明灭灭,说的是鬼故事,听得人一惊一乍,百无禁忌。为首的胖男人手腕戴着木佛珠,他笑得很大声,完全不是清静平和的性格,一串珠,看样子只是贪图好看的玩意。这群男人也要了野莓子,大掌一抓塞进嘴里,嘴唇被汁水涂红了。

所以不谈鬼怪,开始谈童年时的见闻,厅堂里端端正正摆着八仙桌,老人抽水烟,小孩浑身汗跑来跑去,不嫌脏地拿桌上果子。原来胖男人的祖上是大户,后来没落了,令他记住的仅有嚷嚷:“……家谱还在,就收在祠堂,过年过节还要回去拜祖先,那时候谁不说我们阔绰!”

然而,风光过去了,时间也过去了,男人们喊要结账,还买了饮料,路上太远,在黑漆漆里一直往前。

杨雍出来看星星,那些货车已经转过了路口,灯光隐没,天上的光还在,又高又远。阿重站在他身旁,可能是天生的体质影响,蚊虫不敢来,周围一圈都很干净。老板在放歌,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歌,男人嗓音低沉,歌也柔和,唱到雾水来了,星辰眨着眼睛,情人晃晃悠悠走过桥。故事没有好结局,情人另嫁,不过听闻歌手和他唱的苦情歌不一样,家庭幸福,早年女儿也出道,经常在电视里出现。

也是凑巧,杨雍在书店看过这个男歌手的唱片,那是很小一片区域里的藏品,意外地受欢迎,很多喜欢这一口的人会特意千里迢迢来挑。小城市称得上一声老啊,不变的太多,值得留念的太多,男人戴着墨镜一只手托住下巴,无论是表情还是衣着都属于过去的风和月。又是一首他的歌,叫萍,是女人的名字,也是一种植物,听着倒是欢喜的,是他后期的作品,有妻有子了连情绪都不同。

杨雍觉得挺好,庸俗有什么不好,世上庸庸碌碌的人多了,他也是其中一个。夜空的星依旧,早晨天亮起来的树影也是依旧,人活一辈子,辉煌的、无措的通通归于自己消化。但身旁的人牵了他的手,说:“风大了,我们回去吧。”

于是心里奇怪地安定下来。

第二十四章 放纵山野

山林间的风,轻狂,兜头兜面扑过来,草叶的香气也一并散漫,好像把整个人的细胞都替换成了这里的水啊土啊,嫩芽细枝从骨头里长出来。

不必去崇山峻岭,杨雍望着不远处的山峦,心里竟体会到了一丝远足的乐趣,山不高,路看着也不远,身旁还有个精力充沛的家伙,捏了一根狗尾草摇来晃去。现在是早晨,露水逐渐干了的时候,空气依然清新,令人忍不住深深地呼吸。他们一同爬山,慢慢悠悠地,一路上有野草野花,林木伸展手臂阻挡着头顶的天穹,不让阳光过分直接晒下来。

虽然脚步不重,但是山林太安静了,时而有夜宿的鸟被惊扰,飞向远方,很快就看不见了。山里湿润,又绿,杨雍穿了深色的长袖长裤,仍然迅速融入了葱笼之中。走野路,都是经年的山路,还算平坦,却没谁特意来修缮。越往上越难,带刺的、柔软的蔓爬到路上、树上,阻碍前进的路途。

“很多虫子。”阿重戳了戳旁边一棵树干的皮,几条白胖的虫蠕动而过,鸟不怕人,飞下来啄了。

杨雍皱了皱眉:“别碰脏东西。”

阿重故意歪曲他的话:“虫又不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