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物可有什么讲究?”南宫炽有些渴了,便端起手边的茶盏,吹凉了抿了一口。
“自然是有的。若是见着豹子,那物跑动极快,这时便得策马追击,而且箭不能偏,手不能抖,唯有一箭正中脑门,才能正确击杀。若是见着鹿,为保证其皮毛完整,我会一箭自它眼中穿过,力道要控制在让箭尖刺穿颅骨却又不至于穿脑而过的程度。”
“不错。”南宫炽抚掌笑道,“那我便等着看沈将军大展神威了。”
宫人也在此时拿了玄铁弓过来,南宫炽伸手接过递给了他。
沈长歌拿过试了试,看样子很满意。
休整过后,新帝也来了兴致,让人牵了匹马来,与沈长歌一同骑着去狩猎。
不少年轻的子弟们,也先后跃上马,策马往那猎场深处跑去。
南宫炽倒没想要猎多少猎物,他单纯只是想看看沈长歌是如何猎物的。
英姿飒爽的沈将军,弯弓搭箭时,也是别样的风采。
沈长歌知他心思,因此也没跑得太远,保持在一种恰好能让南宫炽跟上他的速度。
因着两人的心不在焉,之前的猎物两人都未曾在意,只有那些小青年呼朋引伴地前去追捕。
又行了一阵,自那山林之间突然窜出一只麋鹿来。
沈长歌眼前一亮,下意识拿起玄铁弓,搭箭欲射。
恰巧这鹿也是其他几人的狩猎目标。
中书郎家的长子已率先射出一箭,箭尖直逼麋鹿腹部。
对于他们这些并不能百步穿杨的人来说,选择肚腹这一类比较大的目标,要比射头要来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