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萧歌一点也不虚张声势地把他揍了一顿,揍得他倒在地上,直翻白眼。
不过是一分钟之内的事。
萧歌有点惊讶,季珠玉一副很牛啤很牛啤的样子,结果居然这么菜?
当然了,他也不是毫无战损,他被季珠玉用指甲在脸上挠了一下,破皮出血了。
硝烟散尽。
萧歌丢下季珠玉,转身大步走回傅随云身前,弯腰拾起自己的衣服,面对着大海,背对着夕阳,淡淡地怀着同情劝告傅随云:“和他离婚吧,不要执迷不悟了,至于我,你不需要在乎我,跟更合适的人在一起就好。”
他在心里给自己竖起大拇指点了个赞,觉得自己已经用这样的一番话解决了抢婚问题,圆住了场面。
可落在傅随云眼里不是这样的。
什么。
傅随云心里一酸。
他原以为萧歌是死活还不肯放弃他,非要打搅他的幸福,结果萧歌竟然是早就看出季珠玉心思太邪,今天特地来保护他,甚至内心已经不期望得到他了吗!
这一刻,他眼里的萧歌轮廓蒙光,笑容清爽,从头发丝到手指尖都透露着他欣赏的气息,站姿犹如天神,脸上那一小道肉眼几乎不可见的小口子根本就是一道血淋淋的破相大伤!
傅随云清了清干哑的嗓子,低沉地问他:“萧歌,我会报答你的,我会送你一只你一直很想要的价值99999美元的阿姆斯特朗殇璃爱患苏格兰芝麻甜猫,你喜欢什么颜色的它?”
萧歌:?这是猫吗?
不过也行,萧歌也非常喜欢猫。
“白的吧。”萧歌选了一个中规中矩的颜色。
“没有白的。”傅随云纠正了他。
萧歌对这种猫不是很了解,在原来的世界根本没听说过,以这副缺乏锻炼的躯壳打完架多少也有点累,干脆挥挥手说:“那傅总你帮我选吧,可爱就行。”
傅随云便不吱声了。
然后萧歌瞧了瞧这个傅随云,虽然后者今天穿着一身黑西装,渗不渗血不知道,但手捂之处还是能看出有伤在身。
刚刚季珠玉说他挨过枪子。
作为一个有责任感的21世纪好青年,萧歌沉思一下,深吸一口气,一把扛起了傅随云。
“别动,”他告诉傅随云,“我带你去医院。”
傅随云沉默了两秒,忍不住试探着问:“你怎么……变了不少?”
这个问题萧歌没回答他,只是运起力气大步向前走。出了这段路,就会有出租车了。
然而还没走几步,延迟了的信息“嗖”地一下悉数出现在了他的脑海里。
一秒之间,萧歌知道了他现在身体的原主和他同名同龄,也叫萧歌,24岁,是个美妆博主,倒追傅随云许久而不得。
并且……
这毕竟是一本小说,在这本小说里,原主的地位是男N炮灰受,在发狂抢婚、导致作为炮灰二号攻的豪门商业巨头傅随云傅总痛失所爱后,被一路报复得倾家荡产,悔不当初,直到凄惨病死,享年25岁。
萧歌手一抖,差点没把傅随云从自己肩膀上扔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