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家暴。
好在宋母的父母都是很开明的人,知道这件事情之后,直接告上法庭,把对方送进了监狱。
经历过这次失败的婚姻,宋母原本是不想再结婚了,所以才收养了前身,但是耐不住父母的哀求,她只能是答应了再找一个。
她的二婚丈夫叫原俊民,是她母亲的一个一表三千里的亲戚。
原俊民也是二婚,他前头的妻子难产死了,但也给他留下了一儿一女。
不过他家庭条件不错,家里有好几套房子和门面,所以宋母的父母才相中了他。
正因为原俊民不缺孩子,所以他计划得很好,那就是不准备和宋母再生孩子。
说白了,他就是找个保姆帮他看孩子。
宋母想着反正她也带了个原身,所以就答应了。
但宋母是个闲不住的,等到原俊民的两个孩子和前身都上学了,她就在父母的帮助下在当地的中学找了一份宿管的工作,虽然工资不高,但养活她和前身肯定是足够的,最主要的是时间充裕,有足够的时间照顾家庭。
前身很懂事,加上他从初中起就开始住校,寒暑假都会出去打暑假工,所以基本上不会和原家兄妹起冲突。
这样平静的生活一直持续到前身十六岁。
那年,宋母查出得了胃癌,好在是中期,手术费加上后期护理费用只需要十万出头的样子。
然后,原俊民就把宋母和前身赶出了家门。
手术费是一方面,主要是宋母得了癌症,以后不仅照顾不了原家人,可能还需要原家人的照顾,原家人可不想做这种亏本的买卖。
可怜宋母照顾了原家人十几年,最后就得了个这样的下场。
但是愤怒归愤怒,宋母的病还是要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