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歌笑:“萧团长鼻子灵,厨房里还炖了猪头肉,估计也该好了,我去看看。”
变异猪的猪头实在太大,沈十安只炖了其中一小部分,估计连二十分之一都不到,即便如此还是动用了别墅里最大的两口铁锅,架在灶上用柴火烀了将近三个小时,早就汤汁浓白骨酥肉烂。
熊满山帮忙将其中一口铁锅先端出来,锅盖一掀,热气腾腾的肉香气立时扑面而来。
所有人都不自觉深吸了几口,凶凶暴暴被勾得绕着桌子使劲蹦,陈南给扔了两块肉骨头。
“我一直觉得猪身上最好吃的部位就是猪头肉了,”李诚满脸怀念:“我们老家以前几乎家家户户养猪,每次杀猪主人家肯定都会把猪头留下来,置办杀猪饭招呼左右邻居和亲戚朋友,烧猪头什么都不用放,只需要拿清水闷在锅里炖几个小时,那肉香得吃完了能想一整年。”
“对对对!”刘方舟疯狂点头:“我也喜欢吃猪头肉!又香又嫩,尤其是夹在骨头间儿的,一边吸溜一边啃特别带劲!”
说话间已经拿起一块大骨头啃了起来,沈十安早就将这块猪头用剑劈成了几十块,大小正好适合抓在手里。
许瑶也给童童夹了一块:“慢点吃,小心烫。”
“都吃都吃,吃这东西斯文起来可没意思,必须得亲自上手!”
“都别客气,吃完了里头还有一锅呢。”
“香,太香了,怪不得叫小香猪呢。”
“多亏寻队抓住了这么个好家伙,来来来,这杯我敬寻队长!”
哐当一声,顾先生手里还没啃的肉骨头掉进碟子里,看看沈寻又看看苗首富:“……你刚刚喊他什么?”
晚餐结束之后,萧琅等人先后告辞离开,沈十安从顾长晟那里接收到一个加油鼓劲的眼神,和沈寻一起走进小书房坐到顾先生对面:“有些事情,您可能需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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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利刃食堂的主厨,田毅每天负责采办调配食材,制定当天的菜单,烹制当天主打的大锅菜,再把其他菜品给副厨们分配一下任务,统计核对好食堂库存,差不多就能结束工作了。
根据地里总共两百多号人,整天守在灶台前烟熏火燎的,这份工作算不上轻松,当然和更多的普通人比起来也算不上多辛苦。
今天晚上结束工作的时候,太阳还没完全落山。
他手里领着两个布袋子,一袋里面是饭盒,装着从食堂打的饭菜,准备带回家和老婆孩子一起吃;另外一个袋子里装着才分到的五斤肉。
住宅区和食堂离得不远,这个点多得是刚吃完往回走的队员,沿途不停有人和他打招呼:“田大厨,下班了啊!”
“哎,您吃过了?晚上的菜对不对胃口?”
“刚吃过,田大厨的手艺一绝,那必须对胃口啊。走了,回见!”
“哎,您忙着,回见!”
参加任务出生入死的队员们大都是瞧不上普通后勤工作人员的,这些队员之所以愿意招呼他,一是因为他在厨房办事,民以食为天,谁都知道跟厨师搞好关系总不是坏事,二来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他跟队长在末世刚开始那会儿就有些交情。
这交情真要说起来也委实算不上什么交情:那是队长对他有恩,逃难路上捎了他全家一程,一直送到安全基地门口。
但看在别人眼里,他跟队长在利刃建立之前就认识,又是队长亲自带回来亲口聘请的,和其他后勤人员比起来自然就不一样。
田毅知道这一点,也由衷感激这一点。
末世之后多少人家破人亡忍饥受冻,他能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能带着老婆孩子待在内城区安稳过日子,不愁吃不愁穿,不用跟丧尸厮杀搏命,这是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好运气。
队长就是他的大恩人。
思绪被这段往事叉得有些远,不知不觉就走到干部楼前面,直到看见楼前那圈绿植盘绕的围墙他才反应过来自己走错路了:他上个月才搬的家,现在已经不住在干部楼里了,而是在公寓楼里另外分配了房子。
公寓楼的房子当然要比干部楼小得多,刚搬的时候是有点不大习惯,但住了大半个月,倒也觉得挺合适挺温馨。
转身返回去往公寓楼那边走,吭哧吭哧爬上十二楼,走到家门口拿脚稍微踢了两下,叶萍打开门将两只袋子接过去:“瞧这满头的汗,累坏了吧,楼层太高了,没有电梯这上下楼真是要命……”
田毅拿起毛巾擦了擦汗,笑道:“不累,这有啥累的,正好当锻炼身体了。这么热怎么不开空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