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当。下次我会把你看牢,不会再让你被射下来。我会用我的命护着你。”
听着他温柔似水的声音,她又动摇了,“你真的要对我多情多欲?”有这种俊美又武功高强的男人这样对她,好象也真的很不错。
他一脸的正经,“你以为我现在在做什么?”他不知何时覆在她胸前的手,刻意轻弹她一下。
“哇……”慕炫兰尖叫连连地逃离魔掌。
朝歌不在意的耸耸肩,“来日方长,我可以慢慢等。我迷信、你也迷信;我倒霉、你也倒霉,我们是天生一对。”就是她了,她是伴在他身边的不二人选。
她捂着羞红的脸,“倒霉的一对?”天底下可能没有人能比他们两个更倒霉了。
“对,而且这辈子我不会让你这棵桃花逃出我的手掌心。”
第六章
慕炫兰翻开黄历,敛眉潜心地数着黄历上的日子,并数着她已与那个男人同住了多久。
她已经与朝歌同住了十天,客栈里的人也当她是他的妻子十天了。在他“知恩报恩”
的大前提下,他的一切举止似乎都是很理所当然的事──他可以理所当然的每日陪着她谈心说笑,可以理所当然的和她共睡一床,可以理所当然的把她当成他的人,可以理所当然地把她的抗议都当废话,只有他说的每个字才是真理。
被人救了以后,真的就必须以身相许吗?这条规矩是谁订的?
慕炫兰抚着燥红的脸蛋想着,他虽然对这条规矩是坚持了些,要她非得偿还,至少目前他没再越雷池一步,还没有真的要她以身相许。
现在,只剩下时间上的问题,只剩下她情不情愿。
说不情愿,是假的;说情愿,她在短时间内做不到,因为她实在弄不清这男人的个性。当这个男人对她说,她这辈子都逃不出他的手掌心时,她必须承认,这句话实在是让她很心动,使她甘心成为他的人;可她又老觉得自己或许是被他的一举一动给弄迷糊了,所以才有这种想法……
从他对她身体力行多情多欲起,他便卸下武林高手的名号,全心全意地当起情人来──他当的情人,还是她最难抗拒的那一种。而她的人权也因此都消失在他的甜言蜜语里,还有他强硬的作风里。
在她不顶撞、不惹得他大动肝火时,他可以对她展现他是个温柔多情的男人,可以对她柔柔劝哄、徐徐挑逗。可是在她跟他杠上时,他也可以冷得吓死人,强迫她答应她不肯同意的事。
男人都是这么善变的吗?她已日渐胡涂了。
慕炫兰胡涂,但坐在她对面的朝歌可不胡涂。
“炫兰,你对我很着迷?”他冷不防地开口,让她已经很红的脸蛋,顿时被他的话蒸熟。
慕炫兰赶紧将手心贴在两颊上散热,“什……什么着迷?”他看得出来她在想什么?
还是她无意间把心底的话说出来了?
朝歌面色严肃地向她建议,“你用那种意乱情迷的表情看着我,已经看很久了,想要从我身上得到什么就开口说一声,别再用眼珠子把我吃了。你可以直接扑上来,就像我常压倒你的那种方式。”
她更用力地掩着脸,阻止脸上热度愈来愈高的潮红,“你在说这种话时可不可以别摆出那种表情?”只有他才能在说带色的言语时还正经八百的,他到底懂不懂什么叫害躁?
“想要我吗?”他带着笑坐至她身边,唇凑到她的耳际呵着气。
“给我住口!”她快速地转头把他的嘴悟住,不准他再说这种有意无意勾引她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