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声音够洪亮了,瞬间惹来四面八方的视线射来。
顾英红立即瑟缩着低头,很尴尬,一言不发地追上去,一时恨不得把这越来越不听话的儿子抓起来打一顿才好!
小男孩人小又瘦,但也不知道哪儿来的精力,跑路飞快!跟个窜天猴似得眨眼就要跑进篮球场上。
顾英红吓得不行,生怕孩子在篮球场上没个注意,一下子被打篮球的人给踩了,然而后面还有个小贩追着她喊‘欸!这位同志!你没给钱!’。
顾英红臊得满脸通红,回说:“我们不要,我去把他抓回来,老板你等等啊。”
做小本生意的老板可不敢放顾英红走,鬼知道这是不是一种新型的抢劫路数,抓住顾英红的领子就激动道:“不行不行!先给钱,本来就是小本生意,都你这样抢了就跑,我还过不过了?!”
顾英红又急又担心,正要咬牙从荷包里面翻找出两毛给了人家的时候,只听儿子那边突然大叫起来,她眼睛都红了往那边看去,却见自家泼猴儿崽子是被一群打篮球的少年给围住。
其中为首的少年手腕子上面圈着个黑色的汗圈,略长的黑发因为运动全部汗湿,被其随意撩到脑门上头去,弄了个大背头,属于少年的青春感与似熟非熟的荷尔蒙爆棚,帅气逼人,正单手抓着篮球,另一只手按在小男孩的脑袋上,让调皮的小男孩哇哇大哭。小男孩手一松,玻璃瓶装的汽水就摔在地上,啪嗒一声喂给炙热的水泥地面,而后瞬间蒸发出橘子的香气,犹如实质地点缀在满是汗水的篮球场上。
为首的少年哈哈笑着,把篮球随意丢给身边的人,便跟周围一块儿打球的兄弟们摆了摆手,说:“青书的大姐来了,你们玩儿吧,我先回去了。”
周围的少年们都习以为常,准备再跟球场上的工人叔叔们打几场友谊赛,结果另一个主力球员也不来玩了,仿佛是好奇一样,站在为首少年的身旁,一双过于轮廓分明的眼睛看着小男孩,问道:“金潜,怎么不继续了?”
金潜笑着耸了耸肩:“家里有事儿呗。高醒你跟胖子他们玩就是的,一会儿也继续来我家吃饭,我爸说了,你家里给学校做了贡献,在我家吃一年都使得。”
名叫高醒的少年跟金潜差不多的个头,两人俱是长手长脚的高挑身形,一举一动中,上身的肌肉也都已有雏形,是一看就跟这个县城所有人不大一样的,是有钱人家的孩子。
两个少年一边说话,一边走到顾英红的面前。
金潜把拽着的三岁小男孩送回顾英红的身边,随后从宽松的四脚裤子兜里摸出一块钱给小商贩,说:“刚才那瓶我买了,再给我四瓶。”
小商贩哪里不认得厂长家的公子啊,顿时佝偻着腰,眉开眼笑,搓了搓那一块钱,然后蹲下去掀开裹着冰冻饮料的箱子,从里面抽出水灵灵的四瓶橙子汽水:“来来,同志们趁凉快喝,我家的汽水最好喝了!”
金潜无所谓的点了点头,给了眼巴巴的小男孩一瓶汽水,又给了顾英红一瓶,剩下两瓶直接给了高醒,说:“给你的,还有一瓶等会儿我有用,你先帮我拿一下。”说罢,又十分勤快地接过顾英红背上装衣服的背包,连同破烂篮子也过来自己手里,轻松的道:“走吧,大姐,我送你回去。”
顾英红不好意思极了,她一个大人,哪里能要一个十六岁的孩子帮忙背这么重的东西,连连摆手,说:“这怎么行?!姐姐自己来就好,又不重。”
“哎,行了行了,大姐你喝汽水儿,别跟我客气,你是青书他大姐,那就跟是我大姐没两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