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醒自然是没有不同意的,任何能够拉近关系的事情,高醒都愿意为之付出足够的耐心和精力。

“好啊,那王阿姨,我上楼去了。”高醒特别礼貌的跟金妈妈说话。

金妈妈欣赏地看着高醒,别提有多喜欢了,笑眯眯地摆了摆手:“嗳,你们两个快都去洗一洗,半个小时后你叔叔应该就做好饭了。”

高醒‘嗯’了一声,踩着地上价值不菲的木地板上了楼,楼上装修更是有些低调的奢侈,整体偏向欧式,楼梯口还挂着张裱过的油画,画的竟正是金家的小楼房,笔触稚嫩却又格外有奇妙的美感。

高醒每次来楼上,总忍不住要被这幅画吸引,金潜见了,笑着也停下来,颇有些自豪地介绍:“我哥们青书画的,我小姨从美国带回来的颜料,他全用了,就画出这么一副小画,其他都画在上山的青石板路上,大冬天的,画得一整条小路全是五颜六色的向日葵,我小姨还说他特别有艺术家的天分,结果第二天就下了场雨,屁都没留下。”

金潜靠在墙边儿,双臂环抱,说这段话的时候,几乎是情不自禁的在笑,像是在笑自己童年烂漫的故事,又像是在笑谁人在他记忆里璀璨到刻骨铭心的小事。

高醒敏锐的看了金潜那副模样一眼,分辨不清十六岁还年少的金家少爷和至今无缘得见的顾青书两人到底是什么关系。

是真的还只是发小?还是说已然……暗生情愫?

两人没说几句话,分别去洗手间在洗手台弯着腰洗头,男孩子打理头发总是比较轻松的,随便用冷水一冲,洗发露一挤,胡乱往头上一搓,搓出一堆泡沫后再冲洗干净,两分钟就完事儿。

大夏天,两人洗完头也不用吹风机,毛巾随便擦了擦再跟狗一样狠狠甩上一甩,头发就立马干了大半。

高醒扮演着金潜的好兄弟角色,跟着对方一块儿找金潜的小弟下楼吃饭,小弟金毛毛戴着矫正眼镜,把眼睛凑得距离电脑老近的位置,正在研究怎么用。

九五年几乎可以称得上是国内互联网元年,这个时候有钱都不一定买的了一台大屁股电脑。联想公司也只是个小公司,产量跟不上,要想买电脑,得到北京中关村电脑一条街那里排队才行,可即便是排队有时候也买不到。

高醒来这个小县城之前,曾让家里的司机开车带他将整个北京城都转了一遍,对那无数有钱人连夜开车排队买电脑的场面记忆犹新。

“毛毛,看什么呢?吃饭了。”金潜洗头了以后顺便用凉水打湿帕子,擦了擦身上的汗,此刻一屁股坐到毛毛小朋友的身边,揉了一把弟弟的脑袋。

五岁的小男孩金毛毛是金家花了一万块才保住的,可以说是从出生就败了一笔巨款出去,正缺着两颗门牙,一本正经地跟哥哥说:“在打游戏。”

高醒狭长的眼睛垂着眼帘,视线落在厚厚的电脑屏幕上,只见弟弟玩儿的是一款刚出的英超足球游戏——真是什么好东西都有。

“行了,眼睛还想不想要了?下去吃饭。”金潜单手提溜起弟弟,把嘴巴撅得能挂油壶的弟弟带下楼,高醒落在金家兄弟后面,下楼的时候又看了一眼那挂在墙上的油画,静静地仰头看,直到楼下传来开饭的声音,才猛地清醒过来,疾步下楼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