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潜那个人高醒还算了解,现在年轻,还没有以后久经商场后锻炼出的阴晴不定与凶残,尚有尊严在身,又有沉重的家庭压在头顶,倘若他当真对金家有巨大的恩情,哪怕是还放不下顾青书,也会想方设法先还了恩情再重新想办法追求青书,但那时,高醒想,起码得是十几年以后了,十几年后的青书和他,绝不会还有人插得进来,不会有人比他有权有势,不会有人比他更爱他。

他会让青书未来的眼睛里永远有光,而不是像上辈子那样冷冷清清,可怜得哪怕身居高位也让他心痛。

他要让青书活过非典,活过金融危机,活过2014年的冬天,活到以后的以后,和他一块儿去过上辈子青书没能走过的日月。

所以金厂长必须活!青书与金潜最好永远不见面!他要给金家一个泼天恩情!也要让青书这只盘算着某些小九九的漂亮小狐狸知道,和他在一起就是最正确的!

高先生这盘重生的棋,算到了起码二十手以后,要的就是道德绑架金潜,要的就是万无一失。

“哇,高、实在是高。”姚祚听了高哥一席话,真的是佩服之至,“俗话说的好,那啥听君一席话,胜读他娘的十年书,行!包在我身上!那我现在就回去?保证利用我所有的资源,把金厂长保护得密不透风!”

“不,现在还早,你刚来就走,青书肯定会怀疑,你不要让他知道我让你回去保护金厂长。”高醒还没有想好怎么跟宝贝摊牌自己的来历,越晚摊牌越好,或者,永远不摊牌最好。

姚祚自然是继续点头:“那,那我三月份回去怎么样?三月份的时候是春天,胖子要备考,我跟胖子关系不错,就说胖子喊我回去帮金叔叔的忙?”

“太牵强,到时候我来想,你不要乱说就可以。”

姚祚笑道:“行,放心吧,我嘴最严了!”

姚祚被留到北京过年,在北京住了差不多三个月,平日除了跟着高哥去公司忙活,见见世面,学着管理新入职的员工,其他时间跑去四合院蹭饭,大部分时候高哥都很欢迎,但时间一久,明显耽误小两口亲亲我我,便自觉不过去打搅。

三月初一到,姚祚找了个餐馆请顾青书和高醒吃饭,顺便把高叔叔也叫上,便算是给自己践行。

春天的顾青书明显比冬天活跃不少,私底下姚祚默默跟胖子吐槽青书果然像只小狐狸,冬天那是要冬眠的,一到春天就精神了。

不过春天的顾青书可不止是精神了,更像是有了十二万分的精力散发魅力,不管是男是女是动物还是什么的,姚祚发现,真是跟个发光体一样,走哪儿都在招蜂引蝶!

——高哥果然说得对,就是应该好好守着顾青书!

顾青书春天其实很少出门,原因无他,主要是有些柳絮发得早,他对柳絮过敏,遇到满是柳絮飘的时间段,他是根本不能出门,一旦沾上,身上起红疹子还是小事,最主要是呼吸道容易红肿堵住,所以春天他跟高哥更常住在京郊的小别墅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