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过神来,败下阵的他,神情不见挫败,反而勾起一丝兴味。“妳一向这么强势,从不认输的吗?”好倔强的女子。
强势?她只是知道自己要什么、追求什么,并且坚定执行,从不迟疑罢了。
如果这叫强势,那她认了。
“随你怎么说。”没风度的男人,懒得和他扯。
付了帐,由老板手中接来装上提袋的芋头酥,她步履沉定地走出店门。
这是初相识,他知道她是一名律师,并且个性刚强倔强。
第一回合,她大获全胜。
结局是——机会教育让他学了一条法律常识,不欢而散。
七月里,热得快中暑的午后,他身为体恤员工的好老板,主动出来替大家买几杯冷饮,正要弯出小巷,一道黑影晃过眼前,不及应变的他,身子被撞了一下,将他撞退了几步,也撞翻提在手中的冷饮。
怎么回事?跑百米竞赛吗?在三十八度高温的街上?
待他站定,只来得及目送一道背影匆忙而去,他拉回视线,注意到地面上的皮夹。
这——似乎是那个人身上掉下来的?
“喂——”张口喊人,对方也只是回瞥他一眼,便仓促地拐进另一条小巷。
搞什么?赶火车啊?
弯身拾起皮夹打量了下,初步目测像是女用皮夹,那又怎么会从男人的身上掉出来?再怎么赶时间也不至于连捡回皮夹的空档都没有。
一道模糊的臆测闪过脑海,他翻开皮夹,寻找相关的身分证明。
同一时间,第二道身影追进巷内。
“把皮夹还我!”
他动作一顿。
真是个尴尬的场面,这就是传说中的——人赃俱获吗?
目光对上那张熟悉的脸容时,他唇角勾起浅笑,反而不急着解释了。
“妳有什么证据,能证明皮夹是妳的?”
“里头有一张身分证,一张健保卡,名字是曹品婕,出生年月日是盯年6月25日,身分证字号是……”流畅地背出一串数字,紧接着说:“夹层里还有一张纸条写着:“婕,晚上去找妳,一起吃饭。”并有现金一千五百三十二块钱,千元钞一张,百元钞三张,五十元硬币三枚,十元硬币六枚,五元硬币四枚,一元硬币两枚。还有什么疑问吗?”
他再一次傻眼。
律师的记忆力——都这么恐怖吗?
一一核对皮夹内的物品,确实无误,他对着那张透着亲密讯息的字条皱眉,出口的却是:“67年次,原来妳这么老了!”
欲挑衅一名女子,最有效的话题,莫过于年龄、身材、长相。
显然,他相当谙于此道,并且成功将她给惹毛了!
“关你什么事!现在该轮到你解释,我被抢的皮夹为什么会在你手上?否则就等着法院见!”
又要讨论物品所有权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