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雪融无法下定义,他就这样突然的闯入她的世界,从此占有一席之地。
他们依然拥有各自的生活圈,他是否仍和其它女人有来往?这她从不过问,也不会去干涉,因为她明白,当她想起他时,他会陪在她身边。
日子一久,他在这里过夜的次数多了,她的衣橱里开始出现他的衣物,冰箱里开始会有他爱吃的食物,相框里放的是他们的合照,日常生活中他用得到的东西,一项项的占据屋子各个角落,他惯用的刮胡水、玄关处成双的拖鞋、专用的水杯、抽惯的香烟……
魏家瀚存在的痕迹,一点一滴被他所取代,而她心里释出的那个位置,也一点一滴被他所占领。
她知道,他吃东西极挑,果汁要喝鲜榨,茶类要用茶叶冲泡,茶包或易开罐拒喝;食物若不合口味,宁愿饿死都不会再多吃一口,讨厌吃太甜,不爱吃生冷的食物,尤其拌了色拉酱更是抵死不碰,偏偏自己又不下厨,只会出那张嘴,标准的大少爷。
她还知道,原来他酒量极差,上回煮了一锅姜母鸭,冬令补身,居然就够他醉言醉语闹了她一整夜,缠得她差点跳楼死给他看。
她更知道,如果睡不饱,他的起床气会非常、非常的差,火爆到六亲不认,所以若非必要,要命的人最好让他睡到自然醒再说。
还有,他不爱人家说他好,总是刻意表现出最糟的一面,因为他从小就立志要当坏人,偏偏,她看见的,却是他的好。
每当她即将陷入自怜自伤的情绪中时,他总是能用尽各种方式转移她的注意力,他自以为做得不着痕迹,其实她都知道,只是放在心底,不说罢了。
对一个人好,他不会表现出来,而且还会抵死否认,他实在是个别扭的男人,闷骚得要命。
他的温柔,藏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
而她,清清楚楚看见了。
目光移向桌面成双的水杯,她唇畔泛起温浅笑意。
玄关上的大头狗拖鞋,是上次逛街时一起买的;衣橱中神奇宝贝的情人睡衣,在他以命相拚无效后,还是让她买了,并且忍着羞愧欲死的情绪陪她穿;再来就是这组趴趴熊的情人对杯,还记得当时的对话是——
“这又是什么鬼东西?”
“它叫天线宝宝,不是鬼东西。”
“我管他天线宝宝还是毛线宝宝,要用你自己用。”
“唉哟,这是对杯耶,我自己用就失去意义了,难道你要我另外找个人来用它?”
“你要有本事“讨客兄”我也不反对。”
“好嘛,那不然换趴趴熊?”
“你休想!”
“好嘛、好嘛!人家都让步了耶,你就答应我嘛。你看,趴趴熊真的很可爱对不对?”她使出浑身解数,用力ㄋㄞ他。她很清楚,自己的声音本来就水水甜甜的,再刻意放柔放软,会让人连骨头都酥掉,言立冬岂是她的对手?
三度得手后,她本来还想买对小熊维尼的手机吊饰,但他说了一句——
“想逼我自杀你直说就好!”
想起他当时的表情,她会心一笑,轻抚手把上的趴趴熊雕塑。
杯子买回家后,才想起两个一模一样,要怎么分辨?
“现在才想到这个问题?太迟了。”他凉凉回应。
记得他说过他会做个记号,到底记号做在哪里?
她好奇的左右察看——
咦?都没有。
难不成刻名字?不会吧?这么拙的方式?
她翻至杯底,三个小字赫然出现眼前——
看山小!
哇咧!
这家伙超没水准的,这样也可以骂她?算他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