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啊……”席卷的脑海里瞬间出现一个形容词——昼伏夜出的兔子。
可他也不是一般的野生兔,更何况他上个月当猫,也不见他这样累。
“嘶!”席卷有些头大,他的症状十分奇怪,许多已经超出她的认知范围,最典型的便是喊他一声老公,他所表现出的反应。
与其反应,席卷觉得那更应该称为一种反射,触发的时间极短。如果他是故意的,反应不可能那么迅速。
一只兔子有这种反应当然不正常,如果是后天所得,那一定是严刑拷打让他记住的。
“……”席卷苦恼的摇头,不可能,他没有离开过自己身边,更何况……也只有他严刑拷打别人的份儿。
“可能与兔子的习性有关。”席卷说,“你的生物钟被迫改变去适应兔子的昼伏夜出习性,这种平衡被打破,身体会有些承受不住。身体感到疲惫,是因为它想休息。”
小白兔无辜仰起脸看向席卷,真心发问:“我不能是昂贵的宠物兔么?有钱的太太们都会拥有一只娇贵的宠物,方便喝下午茶时相互炫耀。”
家兔的习性由于人类的干涉或者多年的改变和发展,已经逐渐适应人类的生活习惯。
特么他看到哪群阔太太这么闲?!
席卷渐渐无语:“……”
“卷卷,你不了解兔族的等级。”小兔子站起身,走至她的手边,“像我这......
种血统尊贵的宠物兔,市场价至少这个数。”
小兔子自信举起手指。
“……”席卷看到的是一团洁白的绒爪子,特么这是几个数?
席卷蹙眉:“拔了毛不都一样么?陆先生哪来的优势?”
“的确,兔毛作为有价商品的时候价值足以抵过高等丝绸。”
陆盛景尊贵的收回手,低头在肚皮上扯下一根毛毛举起来展示,“像我身上的一根兔毛,数量稀有,而且获取困难,收藏价值极高。”
“……”席卷真想拉起他的长耳朵盖住他胡说八道的嘴,他浑身都是,满地都是,这叫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