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城就是老乐的家乡,所以当时发现方斗后,缉凶处派了老乐过来处理。为了让方斗能改掉从鹿野带来的习惯,重塑三观,彻底融入这边的世界,老乐就没少操心。脑袋上掉的头发,就有几根是为方斗掉的。
叙旧结束,邢昼又问起正事:“最近的锦城太平吗?”
方斗道:“大体太平。锦城是省会,地方大、事儿多,不过我这每天穿街走巷的,也没听见哪里出了什么离奇事。要有一些凶杀的案子,警方那边也都查过了,抓到了凶手,没什么问题……”
这人健谈,但跟决明的健谈不一样,像是整天载客练出来的,而且颇有股市井气息。有股子混不吝的气息,但不轻浮。
相野在见生人时通常都话不多,他习惯观察。方斗也不在意,拣着些好玩的、他觉得有意思的事跟他们说,再跟他们打听打听其他地方的事,很自在。
听到邢昼说他们此次来蜀中没有明确的目的地,只是为打探消息而来,他就立刻来了兴致,说:“既然没目的地,那我先载你们去看熊猫呗。上次头儿你来的时候就没去看,那多遗憾啊。这次好不容易带着新队员过来,这不得弥补遗憾吗?”
相野怎么听怎么觉得,这只是方斗一个人的遗憾。他是谁?他是熊猫野生推广大使,他就不相信这世界上有不喜欢熊猫的人。
“说起来,我刚来的时候还真挺后悔。你说带着身体出来能顶什么事,还不如直接魂穿过来,我就不做人了,做人有啷个好,还不如附身做头熊猫,每天坐在那儿把脚一翘晒太阳,有吃有喝,巴适得很。”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不去看一下大熊猫,也实在说不过去。
决明知道后,又是好一阵哀嚎。他对这种毛绒绒的动物本就没有抵抗力,更何况是熊猫,可他只能憋屈地在网上看直播,平日里连养条狗都不行,因为他会过敏。
一个高贵的小精灵,一定是个高敏体质,就连路上的尘土都能让他过敏。
“啊,生亦何欢,死亦何惧!”决明又在吟诗,“来道雷劈死我吧!”
相野实在被他吵得不行,便问:“你知道邢昼为什么带我去,而不带你去吗?”
决明:“为什么?”
相野:“你猜。”
决明:“不是,真有什么理由是我不知道的吗?为什么啊?不是因为我不能出去而你恰好跟他一组吗?”
当然不是了,因为我们在谈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