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聂小虫也认为凌玉峰就是凶手。。
“他是这么样说的。”
“你们凭什么能断定这一点?”
“凭一条j刀疤。”
“刀疤?”卜鹰奇+書網立刻追问,“是什么样的刀疤?”
“是条像蜈蚣一样的刀疤.很长、很丑,因为他挨刀之后立刻就把刀口用特制的牛皮线缝合了起来,刀口痊愈之后,两边的针脚就变得像蜈蚣的脚一样了”圆圆又说“可是蜈蚣又没有那么长的。”
“有多长t”
“最少有一尺三四”圆圆说:“一刀劈下,干净利落,若不是
凌玉峰衣服穿得厚,那一刀是可置他于死地。”
“这么样说来,要杀他的那个人,无疑是用刀的一流高手。”
“不但用刀的是高手,替他缝合伤口的,一定也是高手。”
“他身上有这么长一条刀疤我怎么会没有看见过?”
圆圆却又闭上了嘴,卜鹰用一双兀鹰的锐眼盯着他,又追问道“我看不见,是不是因为那条刀疤伤在一个别人不易发现的地方定要脱下他的衣服来才能看得见。”
圆圆还是不开口,脸上却露出种很奇特的表情,显得又愤怒、又哀伤。
她本来是个口齿很伶俐的人.可是只要提起了这个话题.她就变了,就好像恨不得往卜鹰嘴上用力打一拳,打落他满嘴牙齿让他永远不要再提这件事。
其实用不着她直说,卜鹰就已经完全明白了。
—凌玉峰就是白家血案的凶手。
—白家的妇女有很多曾经被辱,红红也是其中之一。
凌玉峰身上某一个隐秘处,有条长达一尺多,蜈蚣般的刀疤.只有在他赤棵时才能看得见。
—红红自甘为妓,为的就是要制造这么样一个机会,因为只有妓女,才能看到一个陌生男人赤裸时的样子。
—她当然无法找到凶手,可是她相信凶手听到这么样一个妓女之后,一定会主动先来找她。
综合这许多原因后,凶手要杀红红的理由,就很明显了。
这是丑事,红红不愿说,卜鹰也不再提起,他只说“现在我们好像只有一件事没有做了。”
“杀凌玉烽?”
“就算不杀他,也要捕他归案。”
灰衣人终于开口“现在紫姻的案子已破,程小青虽然对红红还是往情深,不惜陪她去死,可是现在也不必去死了。”
“他要死,恐怕也已死不掉。”
所以你和李红袍赌的这一局,你已赢了何必再多管闲事?”
“他不死,我的心不平。”
“凌玉峰十二岁时,就已破了一件很复杂的盗案,将—个一向凶狡的大盗追捕到案,这样的人对逃亡当然是专家你要捉拿他,恐怕还不容易。”
“我知道。”卜鹰道“幸好我不必1”
“不必追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