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格雷恩开始不安分地上下其手,进攻着她身上每一寸肌肤,不多时,夏薇便娇喘不已地投降。

“西西,下次别再得理不饶人!嗯?”

依偎在格雷恩怀中的夏薇不清不楚地嘟哝着:“还不是你自找的!”

“什么?”他一时没有听清楚。

“没有,她是谁?”

“她?妳是指伊伦娜吗?”

“对,她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是妳自己从哪里冒出来的才对吧?但这话格雷恩没有说出口,以免又惹来一阵河东狮吼。“她是哈维的女儿,可以说从小在这儿长大。”

“她喜欢你对不对?”

“应该吧!可是我总觉得她喜欢我的钱多过于我的人。”

“为什么?”

“其实我和她确实曾经来往过一阵子,可是当她知道我为了缴纳遗产税几乎破产后,她就毅然离开这儿,嫁给一个牧场主人。”

“她结婚了?那个人很有钱?”

“应该是吧!不过她去年就已经离婚,现在自己一个人住在爱丁堡,有时候会回到特洛萨克,不巧,妳来这儿的第二天就遇上她。”

“你喜欢她吗?”

格雷恩笑着摇头,“就算曾经有过什么感情,也早随着她嫁人而远去,现在我心里只有一个爱哭、爱生气、又爱乱骂人的顽皮中国娃娃。”

“你说的是我吗?”确实只有她才会这么爱哭、爱生气、又爱乱骂人。

“妳说呢?”他缓缓拉过她躺在自己身上,双手环住她的腰,此时此刻,说什么好像都是多余的。

特洛萨克周围群湖环绕,除了阿雷湖外,叫得出名字的还有罗蒙湖、凯瑟琳湖等。其中,罗蒙湖是英国内陆最大的淡水湖,因此用湖光山色来形容特洛萨克并不过分,只是夏薇并没有这个游玩的福分,因为她脚受伤了,所以只能成天待在古堡中,拄着两根柺杖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地逛着特洛萨克堡。

庭院里的喷泉、典雅别致的沙龙、灿烂炫丽的椭圆形楼梯、哥德式的钟塔,每一样无不让夏薇看得目瞪口呆。但她最喜爱的却是古堡后方那个有着玫瑰窗和彩色玻璃的小教堂,这里是麦克劳德家族的信仰中心,所有家族成员的生与死、悲伤与快乐,几乎都在这个小教堂中化为宁静与祥和。夏薇不是基督徒,更不是天主教徒,但不知为何,她却很喜欢这里。

这天,夏薇又拄着柺杖来到教堂。她兴高采烈地推开教堂的门,准备坐在长椅上好好休息一番,享受七彩玻璃所透进的天光时,岂料有人比她更早进来,而且那个人是她最讨厌的伊伦娜。

伊伦娜显然也很惊讶,但没多久她就恢复镇定,冷冷点个头,转身就要出去,正当她经过夏薇身边要推门时,突然又停住脚步。

“妳从伦敦来的,对不对?”

夏薇怔了半秒,不明白她为何这么问。“妳怎么知道?”

“腔调,妳说妳是从台湾来的,我不知道台湾在哪里,但相信台湾人讲英文不可能带着伦敦人特有的腔调,而妳,却恰恰有着伦敦腔。”

这些话让夏薇眼睛瞪得老大,心里七上八下的,为何今天的伊伦娜看起来有点奇怪呢?

“妳和格雷恩认识多久?是不是在伦敦认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