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吃惊是给兴叔看的。
兴叔笑了:“您以为朱雀卫有千军万马么?”
朱雀卫每一个人都是优秀的骑兵,奇袭的好手,培养一个并不容易。
这些年来一部分年老体衰的朱雀卫陆续退出,只能选可靠的少年培养合格后补充。可他们毕竟见不得光,且钱财有限,补充新人的速度抵不上折损。
到现在能有三百六十八名朱雀卫,已是尽了全力。
当然,原本该有三百八十三名的……
思及折损在昨夜的朱雀卫,兴叔眼底一片黯然。
想到眼前少女是以后朱雀卫的主人,兴叔解释道:“满员本该是六百人,只是有些人年纪大了退了出来,还有一些发生了意外。而培养新人不但要花精力,更要花银钱——”
“钱?”骆笙接话,“钱我有的是。”
兴叔:“……”忽然发现了新主最大的优点。
骆笙心情微松。
兴叔能对她说这些,证明他依然是那个合格的朱雀卫统领。
认令不认人的规矩是死的,人却是活的,突然来个毫无关系的人手持朱雀令指手画脚,哪怕每一任朱雀卫统领都经过严苛挑选,也不一定会心甘情愿接受。
人心易变,自古如是。
“那些因为体力衰退退出的朱雀卫如何安排的?”
“形成了一个小村落,以务农、打猎为生。”
攒下的钱还要供养整日训练的朱雀卫……
兴叔一想到这些,就想到了缺钱的心酸。
穷文富武,要不是实在太穷了,他也不会对五郎跑到京城弄劳什子杀手组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