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云飞忽然捧起一坛原封未动的千日醉,拍开泥封狂喝了几口,然后大笑道:“这儿的酒既香且多,我怎么舍得离开这儿?就算三五百里之外有几百箱珠宝堆放着,我也不愿意离开此地。”
罗飞缓步走进了小小酒馆,轻咳了两声,冷冷地道:“既然如此,你们将永远不会离开小小酒馆。”
路云飞道:“难道你打算在这酒馆里挖个坑,将我们埋在底下?”
罗飞道:“你说的不错。”
路云飞突然亮剑出鞘。
“这是我的剑,杀人之剑。”他把剑扬了一扬。
罗飞看了一眼,赞道:“好剑!”
路云飞脸上的笑容已经消失,目光锋锐犹更在剑锋之上,道:“罗朋友,你开的玩笑,应该适可而止了。”
“路朋友,我从不和正在喝酒的人开玩笑。”
“你一定要试试我的剑?”
“别人怕你‘金牌杀手’,但我例外。”
“好!”
路云飞忽然大笑起来。
罗飞却在他大笑声中,拔剑向他刺去。
好一招直捣黄龙,直刺向路云飞的眉心,路云飞立刻将手中的一坛千日醉向罗飞的剑锋上迎去。
一声巨响,酒坛被罗飞的剑锋震裂,裂片和酒,洒满了一地。
但路云飞的衣衫,却仍完整洁净,连一清酒也未沾到,因为酒坛被震爆的时候,他已如一只飞鸟般从窗口掠了出去。
罗飞大喝一声,挺剑直追,紧逼路云飞。
在眨眼之间,罗飞又再刺出了十一剑,这十一剑刺出之后,丁兆雄的脸色不由变了变,酒也醒了大半。
丁兆雄原以为,自己可以收拾得了罗飞的。
等到罗飞施展出真才实学之后,丁兆雄这才发现,这个毫不起眼的黑衣青年的武功造诣犹在自己之上。
如果这十一剑是向了兆雄刺发的话,他纵不立即落败,也必处于下风。
他虽喝了不少酒,但他并未醉,而且比许多没有喝酒的人还更清醒。他甚至替路云飞担心起来……
路云飞会过不少用剑的好手。
剑,一直是在武林中最普通的兵刃,但真正懂得怎么用剑的人,似乎却少得有如凤毛鳞角。
但罗飞太懂得用剑了!
他的心神,他的勇气,他的所有一切,甚至思想和生命,都已完全交付在他手中的一柄剑上了。
只有真正能够人剑合一的人,才算是个懂得怎么用剑的高手。
在出剑的时候,剑就是人,人也是剑,人与剑是没有界限之分的。
这正是“剑在人在,剑毁人亡”的时刻,这种时刻,也就是人与剑完全发挥到最大潜力的时候。
这种人剑合一的剑法,也是天下间最可怕的剑法,天下间懂得如此用剑,能够如此用剑的人,绝不会多。
能够抗拒这种剑法的人,也就更少了。
幸好路云飞就是其中一个,他使的是断流剑法。
罗飞连刺十一剑,剑势也连变十一次。
每一剑的去势,都从最令人意想不到的方位刺去,每一着的变化,都是妙到毫,如非亲眼在旁目睹,你根本无法想像。
但路云飞的身法,也随着罗飞的剑连变十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