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未来谁知道

生在唐人街 陶良辰 1193 字 2个月前

这算是豁出去了。

人聪明不等于情商高,社会阅历也不可能完全从书本中学习到,苏木才十多岁,时间往前追溯到这个夏天之前,跟其他同龄孩子没有太大差别,每天舒舒服服过日子。

即使苏木看过无数本爱情小说,也学习过如何告白,而以前遇到他喜欢很多年的凯特时候,仍然还是不知道怎么交谈,甚至连去搭讪的勇气都没有。

每个人总会有“短板”,苏木的短板大概就在爱情方面,连李平安都有过两位女朋友,周围朋友们几乎都谈过恋爱,他却从没谈过。

平时不缺喜欢苏木的同学,经常有姑娘们暗送秋波,又或者大胆地约他出去吃饭,然而苏木依旧单着,主要原因是不愿意凑合。

很小时候见到凯特,他感觉像是被电到,明白了什么是喜欢,对其他姑娘们却没有这样的感觉。

所以在确定自己没法得到她之前,就这样单了下去,偶尔见到凯特就会很舒服,也不去死皮赖脸地追求。

死党杜仲、李平安他们弄不懂苏木的想法,总觉得他深深陷了下去,经常会称呼他为“情圣”。

当然,绝对是带有贬义的意思。

感情很简单,因此苏木语气无比真诚,喜欢凯特本就是他藏了很多年的心里话,此刻终于坦然说了出来,心情紧张到爆炸……

这座附近最大的菜市场,离凯特家不远。

菜贩喊着自己的蔬菜新鲜、肉贩则在劝来往的客人买几斤肉,洛杉矶靠着渔产丰富的太平洋,从不缺各个种类的海鲜,摊子上什么都有。

买完八爪鱼付完钱,将袋子拎在手上,十多秒钟时间过去,凯特依旧没有开口说话。

平时从不缺追求者,卡斯特拉尔、甚至周围的几所学校里,绝大部分男士都对凯特有兴趣,几乎每天都有人对她表白,什么套路都经历过,凯特早就对此腻烦。

青年男性们更多时候只注重外表,喜欢凯特属于再正常不过,混血基因给了她漂亮的脸蛋,性格同样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