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因为外貌上有一些差距,余赦甚至认不出他们和原住民之间的区别。
因为这两派人都在互相学习对方的文化,包括审美、价值观,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对方。
余赦找了个僻静的角落,将程晓华带出地下城。
程晓华待在地下城中,已经许久没有见过天日,一见到太阳便立马闭上了眼睛。
小朋友已经穿好了余赦准备好的防晒服,又戴上了一顶遮阳帽,看上去像是即将外出游玩一般。
这段时间余赦一直在赶路,程晓华一直都是赛科利在照顾。
余赦每天最多抽空回去看看程晓华有没有被赛科利养死。
后来见程晓华越发结实,余赦索性连地下城都不回,专心致志地赶路。
时隔一个月,他发现程晓华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像小豆芽一样的孩子了。
程晓华长高了一头。
余赦甚至在程晓华的胳膊上看到了肌肉。
他顿时分外疑惑。
程晓华才八九岁,肱二头肌怎么就如此发达了。
疑惑归疑惑,余赦对赛科利的钦佩如同滔滔洪水滚滚而来。
赛科利也许有不擅长的事,但是不会永远不擅长。
养孩子这种事,都能比专业保姆更加得心应手。
程晓华看见余赦在打量自己,十分羞涩地叫了一句余叔叔。
余赦听着他中气十足的声音,在钦佩之于,不禁纳闷赛科利到底给孩子吃了什么。
就算是养猪,也不可能这么快。
“你很久没有出来了,炎城比较安全,带你出来放放风。”余赦说,“但是要注意,不要跟丢了,不要告诉其他人关于地下城的事情。”
“嗯嗯。”程晓华像小鸡啄米般点头。
余赦给他的帽子和衣服上抹了点沙子,让衣服看上去并那么崭新后,这才带着程晓华往炎城的主干道上走。
这里的天气炎热,气温通常在四十八以上,即便是下雨,过不了多久都会变成水蒸气蒸发。所以大多数人只要不直接对着太阳,都穿得极少。
这里比起花青基地,更自由,也更有生活感。
街道上还有各种摊贩,卖日用品的,卖食物的,甚至有餐馆和旅店。
实际上极寒之域的寒城也是这样。
这些原住民虽然一直都生活在魔怪的阴影之下,但是生活始终要过下去,就算是在这样严苛的环境下,他们最终也创造出了大型城市,并且和周边的小城市保持贸易,形成一个生态圈。
这时,他们闻到了一股诱人的香气,路边一家餐馆中,有一个穿着长袍的原住民在烤肉串。
这股味道十分吸引人,很容易就能勾起馋虫。
余赦闻到以后,哈喇子差点流出来,程晓华年纪小,更是无法抵抗这种美味。
“只要三个铜努西,又香又糯的魔怪肉啊。”长袍一边扇扇子一边叫道。
程晓华跟着赛科利生活了一个月,此时也能听懂一些异语。
他听到长袍在说魔怪肉三个字,顿时疑惑地看向那切成方块肉香四溢的烤串。
“余叔叔,这是用魔怪做的肉吗?”程晓华说,“魔怪那么恶心,为什么这个肉闻起来这么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