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7 清平岁月(67)三合一

“学这个……不做什么呀。”金柳这次是真疑惑了,“学这个非得有目的吗?娘说……舆图能叫我们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宽多广……哪怕是困在小小的宅子里,心里也要盛的下天下。之忧心胸开阔了,女人才能活的明白,活的自在,活的洒脱……这些话我还不是很明白什么意思,但到底是跟着学会一点看舆图了。别说我会看了,跟着我的丫头……站在边上都学会了一二……只可惜那丫头被那些该死的……”

说着,她的眼泪就下来了。看来,心里对北国以及北国人还是怀着别人的态度的。

这倒是不奇怪!真要是忠贞不二,才叫人怀疑呢。

大王子没时间想女人学这个是好还是不好,这会子脑子想着的都是,那手上有刀疤的人到底是谁。那人还骑着大营里出去的马……

难不成大营里还藏着别人的人,是自己不知道的。

一想到这种可能,他就朝外走,外面有人守着,他问护卫,“……你查查,谁的左手手背上有刀疤……”

这护卫没动地方,只是皱了皱眉道,“还真有这么一个人,您忘了,陛下派来的信使,带了几十个人,是属下接待的。他留着大络腮胡子,左手……”他也在他自己的手上比划,“从这里到这里,一道疤痕。是老伤了,该是小时候被弯刀伤到过……”

大王子没动地方,“他身边的人,有没有特别有明显特征的人……”

护卫就明白了主子的意思了,“……那个倒是记不清了。可是……他走的时候因为马乏了,跟咱们换了一匹马。就在那批女人送到的当天,听放马的回来说,当日借出去的马回来了五六匹……后来还有没有回来就不得而知了……”

那就是说,死的是那批人无疑了。

看来,那批人面上是给自己送信的,其实另有秘密使命。因为得从自己的营区过,所以不得不有个光明正大的理由。这个理由就是送信,其实那信上,什么具体内容都没有。只是一个父亲写给儿子的家信。除了表达了儿子我想你的信息之外,什么都没有。他还曾感动,以为父汗真的惦记自己,如今再看,原来是有这么一个缘故。

自己在前面打仗,父汗竟然跟李昭私下有联络!

那么……这个使团的人,杀的好!杀的妙!杀的刚刚好!要不然,只怕真就被人当刀使了。

既然李昭有想联络的意思,那这个联络的人为何不能是自己呢?

他心里一个计划慢慢的成形,那点失落也只一瞬,然后就被抛开,被冬日干冷的风吹走了。他叫护卫再去核对消息,就会回来了。

一回来,就看到小几上,碟子里是点心,碗里放着的是鱼汤。再看金柳,火上烤着石头,她在石头上摊上饼子,然后用饼子卷了羊头肉整齐的拜访在托盘上:“还是要吃点肉才有力气的。”

自从她来了,他的饭食就精致许多。

面饼子夹着羊肉,饼子有嚼劲,羊肉软烂。鱼汤里放了点羊肉吧,味道是极为鲜美的。吃完了,再来一块已经有些凉的糯米糕,再喝一杯没有一丝奶味的清茶,“您别觉得我糟践,也别觉得我替我娘说话……其实,我娘说的很多话,我觉得都是对的。您就说现在这吃食吧,这也是汉人文化的一种。我娘就曾说,你知道关外的鞑子为何只能抢掠,哪怕是偶有占领这大好的河山也长久不了吗?”

大王子端着茶没动,静静的听着。也没有提醒她关于鞑子的这种很不好听的叫法。

金柳好似得意忘形一般,“我娘那是他们连基本的尊重都做不到。打下江山不难,难的是治理那一片江山。要想治理好它,只一味的威严还不行。要好好的读一读圣人的书,汉人皇家至少面上都是说按照圣人的要求去治理天下呢,更何况是鞑子?那圣人之言刻在骨头里那不现实,要真刻在骨头里,也就做不了帝王了。我娘说,至少面上得叫人知道,你跟他们是一样的。你们说一样的话,吃一样的饭,穿一样的衣,读一样的书,也一样的遵从忠孝节义……”说着,她就自得一笑:“再说点一点您不知道的!祖父他老人家是帝师,您知道大周的皇帝要学什么吗?至少周边各国的话,最基本的那些陛下都会说……学各国的史书,要像学汉人的史书一般……”

大皇子攥着杯子的手紧了,这是什么意思?

这是说,别人从来没有放弃了解北国。

这意味这什么,意味着灭掉大周并不像是北国朝廷上那些大人们说的那么轻松,好似积攒了国力,想灭就能灭掉。它其实是讲机缘的。如今大周朝堂不稳,又起天灾,正是最好的时机。错过了这个时机,那便是……十年二十年乃至三五十年之后,都未必再有这样的机会了。

他心里本在模棱两可的决定,似乎在一瞬间有了偏向。

想起大周的疆土以及人物,他前所未有的向往起来。那肥美的土地,还有……在金柳嘴里见识非同一般的女人,他都想见识见识。

吃也吃饱了,喝了喝好了,他起身,“今儿对我说过的话,再不可提。没有什么亲使,那些你全然不知道……就是遇到了土匪被人贩子带来的女人,可明白?”

明白!

金柳也跟着起身,知道他要走,给他拿衣裳,“谢谢殿下回护。”

大王子拍了拍她,转身出去,走到帐篷门口的时候,他停下脚步,回头问了一句:“你说,若是有一天,本王打下那万里江山……汉人会服吗?”

金柳一愣,继而脸色白了,“……汉人不会服?”

“那本王要是杀人呢?”他追问了一句。

“杀了一个还有一百个,您砍不过来的。”金柳垂下眼睑,“不是每个人都如同我这般,浑身上下只有软骨头。”

大王子露出几分沉思之色来,然后严肃着一张脸走了。

到了大殿里,李奴儿已经在等着了,“您该杀了她的。她留在身边是祸害!”

大王子摇摇头,“留着她,我有用处的。放心,一个女人而已,本王还把握的住。”说着,他面色阴沉起来,“奴儿,本王当你是自己人。你老实告诉我……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有人要杀我!”李奴儿知道这位已经派人去打探了,他便实话实说,“京城里来的杀手,不知道哪里惹来的?金家吗?我不愿意相信,可除了金家,我跟别人也没有交集呀!”

“他们为什么要杀你?”大王子盯着他的眼睛,问道。

李奴儿不曾回避,“因为我想娶金家的姑娘,我喜欢她,我发誓要娶她为妻!金家高贵,我只是一个谁都瞧不起的下贱之人……呵呵!我只相信成王败寇!我来……是因为我这张脸在大周活不下去……我来到北国,不去谋生而来到殿下身边……那是因为我知道,殿下想要那花花江山……殿下!您若是有了谋划,臣甘为前锋。别的臣都不要,臣只要在踏入京都之后,将金家的姑娘赐予我为妻便可。我要让人看看,我李奴儿是不是说到便能做到的汉子!欺我者,我必还之;杀我者,我必杀之。”

大王子盯着他的眼睛,“你确定……你有勇气面对金家人。你如今一身的本事,可都是从金家人那里学来的。”

“有何不敢?”李奴儿带着几分傲然,“汉人说,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被徒弟胜过,这不是羞辱,而是对金家的认可。”

大王子缓缓的点头,“你先下去吧。等我考虑好了……我会叫你的。”

却没想到,这一等,就足足等了十天。

十天,足够去银州,去打听很多很多的消息了。

李弩不害怕,两人说的都是不怕打探的实话。

大王子细细的听了一遍,竟是从里面找不出破绽。就连金柳说的那个杀人的地方,他都派人找了,那里有被狼吃剩下的尸首……没有那位汉人使者的,不知道他现在人在哪里。但至少可印证金柳说的也是真的。连杀了北国的将领这样要命的事都说了,还需要隐瞒什么。

况且,他不曾教她接触秘密,也不曾在她身上察觉到打探什么消息的契机。因此,他心里是有六七分信两人说的话的。

亲信就道:“女人留着倒是无碍,只是这李奴儿,要想用,还得再小心才是。”

大王子轻笑一声,“那就再试探一翻。若是可以……此人倒是能当前锋用。这件事你不用管,下去准备吧。汉人重过年……时间就订在除夕日……不成功便成仁,没有退路了。”

朝廷没有给那么多的粮草,要么前进,立下不世功勋。要么后退,兴师动众,十万大军,耗费巨大,却无功而返。那些弟弟会咬着他,叫他此生都无翻盘的机会的。

所以,北国许是还有机会,但是……他则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