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长大了,晓得爱人,晓得保护人,晓得据理力争,跟沈老师她妈那番话说得那么好听,那么真诚。他听到都觉得欣慰,女儿没白养。
可为什么偏偏要是沈老师。
如果沈老师是个男的,如果沈老师的年纪不那么大,就算是沈老师的儿子也好呀。
“对呀,我想告诉你们的。爸,妈,我喜欢她,很喜欢很喜欢。你们是我最亲最近的人,我也想跟你们分享这种喜欢。”
说着说着,胡籁的眼眶一下子红了。
喜欢本该是件简单的事,怎么就那么难呢。
第114章 Chapter 114
不喜欢女儿的喜欢要怎么办, 自诩讲道理人家,王方圆和胡跃不晓得说什么好。
王方圆想说:那是个女人。
可是她偏偏知道同性恋不犯法,发达国家普遍承认同性婚姻。路上见到两女的, 如果不是本身招人讨厌那种, 她也没啥看法。
至于自己女儿找女朋友则是另外一回事, 她不喜欢。
一方面是意外, 不是没和胡跃谈起过,说来说去觉得不可能,如今不可能是变成现实, 她根本没有心理准备。
另一方面不希望女儿和别人不一样, 固然可以不理会外界的目光,可外界的目光始终存在。和别人不一样本身就是一条崎岖坎坷的路, 这条路代价太大太沉重, 也怕女儿今后会后悔。
王方圆还想说:那是个比你大二十岁的女人,已婚离异拖着个二十几岁跟你一样大的儿子, 你跟人家在一起直接升级做后妈。后妈是那么好做的?如果跟人家儿子有矛盾, 做妈的肯定把儿子放在首位。她怕女儿受委屈。
就算是个男的, 不, 如果是个老男人, 她早就把胡籁骂得狗血喷头,不仅是脑子被枪打过, 那是脑子进屎。
这么一看好像老女人比老男人稍微好点?
不,王方圆不想这样去想。
王方圆更想说:有那样的老僵尸妈, 沈老师必定难做。女儿夹在人家爹妈儿子中间,那日子是人过得嘛。一天两天没问题,半年一年一过,说不定就哭唧唧回来诉苦。
可要是真这样, 她不是应该喜闻乐见嘛。
头一次,王方圆为自己的理性睿智讲道理头痛。
为什么不能学一下老僵尸老泼妇呢!
“来来,你是怎么认识沈老师的?她是你的老师?”胡跃打破客厅里的久久无言,开口问道。
“不是,有次我无聊去H大蹭课,听她课睡着了,后来她来我们测试游戏,跟大老板杨总认识,我是接口人,一来二去就熟了。有一回芳琴姐在楼下碰到我们,就是她来我们公司。这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她跟芳琴姐是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