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以后, 宁蔚似乎重燃了对打羽毛球的热情,每天都兴致勃勃地找人打球,受害者于是不止季晏一个人, 杜渐和段意然都没有躲过, 惹得段意然有空就来找季晏吐槽。
季晏:“……其实我也不想的。”
好吧,他承认, 在这件事上他有责任。
每次打完球,季晏都觉得腿酸胳膊酸,一点也不比练一天舞轻松,可每次宁蔚开口他都无法拒绝。
他就是拒绝不了。
和这个人相处越久,季晏越是清晰地认识到对方的温柔, 不管他有什么想法什么观点, 他总是能毫无保留地说给对方听。
偶尔, 季晏甚至会产生两人之间并不平等的想法。
因为他是被包容更多的那个。
所以,季晏也想宠一宠宁蔚。
段意然&杜渐:“……”
肆无忌惮发着狗粮的情侣们。
关键在于——季晏宠宁蔚还是宁蔚宠季晏都无所谓,但是!季晏没空的时候,宁蔚就会让可怜的他们放弃温暖的被窝一起出门打球好吗?
季晏:“你们也可以拒绝。”
……谁能拒绝自家主唱的要求呢?还不是一边抱怨着,一边被宁蔚的暴力抽球虐到想哭。
季晏觉得, 可能不同的组合之间有不同的生态, 放在“翼”里,他也是被队友们宠比较多的那一个。
……
“我宁可去打球我都不想写歌,这破歌, 不写了,摆烂。”方屿卡在瓶颈已经好几天了,他往那儿一瘫,头发长长了都懒得去剪。
“准确地说,是一边打球一边写歌。”季晏啃着馍片, 分了方屿一包,“要不你也找点别的事做做?”
不得不说,打球虽然累了点,但去运动场上出过一次汗之后,季晏感觉大脑的运转似乎快了不少,至少他心态上放松了很多,慢慢不再觉得创作是件难熬的事情了。
“话说……”谢鸣轩轻轻转动着椅子,“咱们一起出去玩一下吧?总是闷头创作确实挺累人。”
他话音刚落,就见季晏、陆苇和方屿闪着电灯泡一样的眼睛看向他。
“有朝一日居然能从老谢口中听到这句话,震惊了。”
“震惊我全家。”——这是方屿。
谢鸣轩摆了摆手:“你家人太多了,就不必了。”
“噢。”方屿一脸嫌弃,“那去哪里玩?”
“去个有山有水的地方吧,离A城不要太远,自己开车去,几天来回。”
说去就去,在玩这件事情上,几人一直很有行动力。
“最好还是有好吃的地方,能扛一大包特产回来的那种。”
“我比较想去S市吃火锅,不过S市好像没有什么有名的山。”
成团之后,“翼”去过的城市不少,但几乎都是去各地参加活动和表演的行程,几人又属于比较宅的性格,天热了不爱出门,天冷了不想出门,除非是创作和专辑的宣传期,他们能用实际行动诠释懒这个词的终极含义。
大家一起出门旅游的次数更是少之又少。
“对了,莺姐那边同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