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晏忍了很久才没有去戳。
“给你。”宁蔚递给季晏一个纸袋,“先吃一点,等会肯定会饿的。”
纸袋里有两盒饼干,季晏觉得这饼干有点眼熟,忽然想起来,这好像是他之前在超市里推荐给对方的。
宁蔚拿出了纸袋,季晏却递给对方一个方盒子。
“……送我的?”
盒子里是一块手表。
手表是“翼”的代言品牌,价格算不上十分昂贵,比之季晏在季家那会儿动辄几十万的表要平价多了,作为代言人,品牌方送了“翼”一人一块,季晏给宁蔚的这块则是他自己掏钱买的。
发现季晏给人买礼物这件事之后,方屿抗议了很久,大意是他对季晏那么好,经常请他吃饭吃雪糕,买礼物的时候他却先想到别人。
季晏要送他手表他不同意,同样的表他已经有了。
于是方屿成功敲诈到了季晏一台相机加十顿火锅,季晏转头敲诈了谢鸣轩一十顿。
怎么说呢?卖队长这件事——卖着卖着就习惯了。
季晏指着自己手腕:“我今天戴的就是这款。”
宁蔚毫不犹豫地戴上了。
从“蓝色”工作室到长空奖颁奖典礼的现场还有一段路程,宁蔚分给季晏一只耳机,给季晏听他最近收藏的歌单。
宁蔚对音乐的了解比季晏深多了,他既分享最近的流行乐,也会关注古典乐领域,季晏手头有不少张宁蔚送他的音乐专辑,两人见面的时候经常聊音乐上的事情,宁蔚不会讲得太深,但他讲到音乐的时候话总比聊别的话题要多。
季晏就很耐心地听他讲,偶尔插上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