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别无选择。”他微笑:“你聪明得知道自己身分的轻重,在恩客面前你没有自尊与自我。如果要讲清高,你就不会让我用钱收买。”
这是最现实的一点。我叹息而笑,我的老天,这个男人不哄女人之余也不容我这种女人去清高自负。在金钱代表一切的两性游戏中,就什么也不必谈了。
所以他占尽优势。谁叫我去强惹他呢?
想来,说清楚时,他一点也不含糊;这男人无情且犀利。
可能我再度涉入的,是更高层次的战斗;既然出国不成,那就来玩个彻底吧!
只是会有怎样的结局,我就不知道了。
我并不反对他强要我住到他的地方,并且坚持不让我住回我的小窝;他以为我的公寓是前任恩客的赠予。一直以憎恶的眼光去看待。他载我回他的公寓,同时也将公寓赠予我名下。
也许在他人看来是值得艳羡的,瞧,才区区几个月的服侍,居然赚来一层近五十坪的华丽公寓。但我看到的是更深的义意——他是个有洁僻的男人;这个公寓一旦让我或其他女人住下来了,他就不要。嫌脏。
正式同居对他或他的社交圈而言可真是大事。楼大少从不与女人共居一处的,并且他同时与许多女人来往,此刻却与据传已下堂的“前女友”死灰复燃,并且同居,这是何等的大新闻啊!
也不过三天,我就成了众人注目的焦点,真不知道我该不该自动在台北市游行一周,让人一饱其好奇心,免得有人千方百计要来拜访我。
当然我不会笨得再回到楼氏工作。我做起了一般情妇该做的事:花钱、闲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