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最好别爱我 席绢 1775 字 5个月前

虽然我的首次经验并不算好,但我仍是希望大家能鼓起勇气跨出第一步。血液是可以再生的东西,所以算来并无损失。自私一点来说,它也有代为健康巡检的功用。当然,aids病患者、同性恋者、肝病者,千万别以这种方式去“身体检查”,那是极恶劣且不道德的行为。

好啦!谨以此文记录我捐血的心情,至于能不能勾引你们去捐血,那就不得而知了。

楔子

“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此乃本人奉为圭皋的至理名言兼座右铭。

有这种崇高的真理来认知之后,打我解事以来--约七岁,便决定这辈子当一名“嫉善如仇”的祸害,以免不小心做了太多好事让阎罗王太过欣赏,七早八早招我一命鸣呼下地狱陪他老人家喝茶下棋。

所以基本上,我自认是一个生性冷淡、摆不出慈善面孔的平凡女人;而且自我期许在二十岁之后博得“冰女杜菲凡”的美名,听起来也乱酷一把的。

不过我忘了“人性本恶”一向让人类实现得无比彻底,恶女自许的我也难望其项背。他们自己懒惰也就算了,在利用别人之前会先用个“能者多劳”的大帽子扣在他人身上(例如可怜的我),接下来便不断的丢出麻烦事让那些能者多劳的人扛了。

之没天理的。谁规定将自己份内工作做得又快又好的人必须扛起那些又笨又懒、跟不上进度的工作?那些人只须贡献出阿谀谄媚兼崇拜的眼光便成了,然后让别人累个半死。

我想当“冰女”,我想当祸害,我想独善其身--然而现实是残酷的。我一直被一些莫名其妙的人唤作“善心人士”、“热心公益”什么鬼东西的。我到底做了什么呀?二十九年的生命细数下来,我做了什么大事让别人那么崇拜我?

是小学入学第一天恶作剧踹了一个大胖子掉入臭水沟中,误打误撞的让他免于被大卡车辗成肉泥,不仅第一回合的行恶失败,还被钦点为班长兼受到县长表扬带上报的惨事!

那时我只是想要耍威风确立自己大姊头的风格而已呀,没想到招来了六年班长的职责。

那时真想心肝大哭一场。

劳心劳力的当了六年班长后,我卧薪尝胆,发奋图强的决定在国中时期轰轰烈烈的给它干一场。青春期最适合用来当变坏的理由,我也就不客气了。注册当天瞧见了一票非善类向校门口这边奔来;直接与校园的太保太妹杠上是最快的出名捷径,到时还怕什么“大姊大大”的名头不手到擒来?我也不想太嚣张当大姊头,我只想当又冷又酷、又特立独行的江湖浪子(说浪女太难听),让人家知道我很不好惹就行了,至于养手下,就免了。

所以我伸出左脚绊倒了最前头的那个瘦皮猴,再以一肘子奉送上了第二个小鬼脆弱的鼻梁,正准备在众目睽睽之下撂下狠话时,该死的,后头冲来了一大票师长,上气不接下气的直呼有数名小宵抢了注册费逃逸无踪,而我打倒的这两个正是负责抢钱的人。其他同夥早已分散跑开,但幸好数十万没丢,十来名宵小在警方寻线逮捕下一网成擒。

而我,可怜的我,这下子未入学先轰动,连省长大人都前来颁奖状表扬,我杜菲凡又成了“见义勇为”女英雄。还被拉去当女童军,外务一大堆不说,什么班长啦、司仪啦、乐队指挥的工作全落在我头上!搞什么呀!我甚至累得像一只垂死的老狗,连使坏的力气也没有了。

老天一直存心与我作对,我深深肯定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