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幺端着茶:“不是手下。”
“?”林真看向他,有些疑惑。
林小幺道:“是在平洲收的义子,身手不错,我出行的时候都带着他。”
“义子?”
“比我小三岁,但是小的时候在野外被狼养了几年,心思比较单纯,非得认我当爹。”
林真被他这个义子搞得喝了一口茶水,林小幺也比自己小三岁,今年二十五了,那青年已二十二岁。
很多人这个年纪都已经成亲生子了,但叫庞凤的这个青年眼神纯澈,确实就像林小幺说的,单纯得过分,只想跟着林小幺这个干爹走南闯北。
林真叫鹿鹿给庞凤拿了水还有吃食,望着林小幺左边脸颊上那道细长的刀痕:“跟我说说你从鲤鱼村离开后的事儿,不是说去做行商吗?怎么现在似乎在平洲扎了根?”
“一开始是跟三哥你说过的那样的打算,到府城买些货,然后随着行商的队伍南下。”
“但是中间出了点岔子,有人饥不择食想把所有人的货都吞了,我察觉到后就带着一些人在半路下了船,就地把货物卖了。”
“后来就是阴差阳错,入了玉石这一行,加上眼力不错,磕磕绊绊地弄出了一份身家。”
林小幺粗略地说了几句,但是林真能想到其中的艰险,一个哥儿孤身上路,还带着一批货,在发现有人动了杀人留货的心思,再到带着人逃走,又转身成为玉石商人,此间种种不足为外人道。
但是林小幺不说,林真便也不问,他觉得现在的小幺过得很是不错,有自己的商行,有自己的家业,有忠于自己的人,没必要追问过去的苦难。
他道:“你那身家不小,送来一份大礼。”
林小幺渴了,喝完一杯茶并不客气地自己再倒一杯:“三哥你的回礼不是比我的更贵重,七八万两的货,说送我就送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