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四月一日 古灵 1838 字 5个月前

她猜想,自己的演技也许已经达到足够赢得奥斯卡金像奖的程度了吧!因为那个男人立刻被妈妈踢出局了。

那一年,她才九岁。

还有,她小学六年级时的导师既古板又无情,始终坚持体罚就是爱的教育,也就是“爱史你算了”!闲来无事k你一支粉笔,甚至一本书,心情郁闷时,就甩你两巴掌,好胆的顶他两句,下场不是罚半蹲一个钟头,就是跑操场十圈,不见他心软、不见他愧疚,只见他一次又一次地乐此不疲。

校长包庇他,因为他是小小舅子,学生也不敢上告教育局,说爱的教育快要爱出人命来了,因为那时候还不像现在这麽“先进”。

而後,有一回她正专心的背著课文,却莫名其妙地被板擦丢得满头白粉时,她立刻决定,该是让那个混蛋老师吃点苦头的时候了!她夥同几位男女同学,辛辛苦苦的跟踪埋伏了一个多月之後,他们终於拍到一张老师正在打手枪的精采照片,而且很慷慨地贴在川堂里的公布栏上,与全校师生共同欣赏评鉴娱乐兼打分数。

结果成绩当然是……负分!

那一年,她才十二岁。

之後,是好友的男朋友被别人抢走时,她毫不犹豫的立刻牺牲色相,让他尝过所有的甜头,还差一点点就把生平的第一次也给免费赠送出去了,好不容易才把那个男孩子抢了过来。

随後便甩了他!

那一年,她十四岁。

她曾经喜欢过一位很帅气的学长,也和他交往了一阵子,可是,当她知道他突然要求与她分手的原因竟是因为她太过坚强独立了,所以,他禁不住另一位比她柔弱纤细的女孩的诱惑,一起上床去嘿咻嘿咻了。

事後,他觉得自己实在不应该辜负那个女孩牺牲奉献的精神,也受不了那个女孩的哀怨眼光,所以,只好忍痛与她分手了。

“其实,我真心喜欢的还是你。”他居然还敢这麽说。

“狗屁!”她毫不犹豫地赏了他的胯下一脚,然後潇洒地挥挥手说拜拜!

那一年,她十六岁。

总觉得妈妈再婚的家里己经够多酱油瓶、醋瓶、水瓶、花瓶、香水瓶等等,实在不需要多馀的拖油瓶来参一卡,所以,她瞒著妈妈考上台北的大学,而後偷偷跑到台北来安排好一切之後,才打电话告诉妈妈——

以後要留在台北念书、工作,不回南部了!

那一年,她刚满十八岁。

所以,不久前,当她发现自己每次见到那个俊美得不可思议,却冷漠得像雕像的男人,( 整理提供)自己的心就彷佛春雪遇到暖阳般融化了时,她就告诉自己——

这个男人我要了!

这一年,她未满十九岁,刚上北部半年,假日和晚上在位於忠孝东路商业精华地段一家高级西餐厅里打工赚取生活费,也就是说,她已经观察那个男人半年了。

那个男人是餐厅里的老顾客,有时候中午来,有时候晚上来,有时候一天来两次。除了偶尔——平均两个月三次左右——会连续两三天没出现之外,差不多每天都会至少来上一次,而且,每次都坐在角落里最隐密的老位子上,那恰好是华璋负责的桌位。

他身上穿的是高级亚曼尼三件式西服,脚上套的是好几万块一双的义大利皮鞋,吃的却永远是a餐,而且从来不签卡。

他总是随手拎著一台笔记型电脑,有时候吃完就走人,有时候餐後黑咖啡续了十几杯,甚至盯著萤幕敲著键盘直到一般公司快下班的时刻。虽然刚开始时大家都觉得很奇怪,不过,久了之後也就习惯了。

但也因为如此,大家都忍不住猜测起他的身分,以他身上的衣著、品味来看,他应该是附近某家公司的高级职员;可若是依他的形象、气质而言,他还比较像是艺术家之类的;但他却老是盯著电脑敲打键盘,又很像是专门搞期货股票的,总而言之,他什麽都像,又什麽都不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