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男人味 宋语桐(宋雨桐) 1450 字 4个月前

“是……啊……我可是因为你煮的菜很有味道才嫁你的,可是结婚以后,你却常常煮出一桌子烧焦的菜。”

那是因为这个女人每次都在他煮菜的时候挑逗他啊!有没有搞错?她竟然还敢怪他把菜煮焦了?他没把房子给烧了就谢天谢地了!

“我受够了,你要是再煮一道烧焦的菜,我就……”

“就什么?”一把搂住她的腰际,霍曼一个翻转便把她从椅子上拉到正坐在桌子上的他身上。

“啊——你这个色狼!”抵在她身上的硬物太明显了,明显得让她不得不羞红了脸,装腔作势的往他身上槌。

“喂,”他笑著抓住她挝在他身上的小手,“别装了,我知道你现在一定很开心。”

“开心个头!”笑骂的伸手又要槌他,却被他突然的沉默吓得噤声,她侧了脸,小心的看著他,然后循著他的视线望去。

“这疤什么时候才会消啊?很丑对不?”她胡扯两句,想抽回手,却被他扣得死死的。

她不喜欢他看到这个疤,因为这代表著一年多前的那个谎言,而他,曾经因为她和洛雷夫、爱妮丝联合欺骗了他而整整一个月不理她,不管她好说歹说,说她自己是被洛雷夫逼迫,不得不配合他演戏,他还是不原谅她。

手上这疤,是被关在水牢时那把生锈的锁弄的,与其说洛雷夫是在帮她,还不如说他也顺便藉机教训了她一顿,谁叫她居心不良呢?

“想要得到霍曼的爱,就让我看看你在他心中有多少价值,只要你们的爱情经得起考验,我就帮你。”

当初,她无路可走的找上洛雷夫,是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心情,她不要霍曼恨她,又想保住霍曼的命,更想……确定他对自己的爱,所以她全豁出去了。

为了成全自己的爱情,这个疤算得了什么呢?

现在不喜欢它,是因为它总是提醒著霍曼——她曾经欺骗他的事实。

霍曼不语,抓过她的手放在唇边亲吻,一路吻上那道疤。

心,还是会痛,为她的傻劲,他曾经气得想把她杀了……

“它怎么会丑呢?它是你爱我的证明。”

“霍曼……”闻言,凌彩鼻头一酸,感动得说不出话来。

“你以为我在气你什么?我是在气你为了一场戏,竟然把自己泡在水牢里奄奄一息,我是在气洛雷夫这个大坏蛋,竟然为了一个该死的借口而故意整你,我更气自己,竟然需要靠别人来保护我心爱的女人,还让我的女人受折磨,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