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伯特其实是个很好琢磨的人,他的思维精确得就像一个程序,有着属于自己的价值观和行事法则。
法则一:科学真理大于其他一切。
他没有羞耻心,没有愧疚感,没有道德约束。而他比雨果更遵守规矩的唯一原因,就是违背帝国法律和科学的伦理道德会惹来麻烦,从而更影响实验进度;他会休息、会好好吃饭、会吹奏口琴的原因,也是为了之后更有效率地进行实验。
看,纯粹的权衡利弊,最终指向还是科研成果。
法则二:我所追寻的真理大于其他人的真理。
没错,科学界也有鄙视链,即便在地球古典时期,研究物理的看不起研究化学的,研究化学的看不起研究生物的,研究传统理科的看不起研究心理学的,研究心理学的看不起研究社会学的……
据说有位物理学家的女友与其分手,他百思不得其解,询问友人道:“我能理解她移情别恋,但我怎么都不能理解,她为什么会选择一位搞生物的?”
阿尔伯格就是这样一个人,他认为自己的课题才是全宇宙最重要的项目,其他人都必须让步。为了保证实验顺利进行,为了保住珍贵的实验伙伴,他做出任何事情,哪怕背叛帝国,我都不觉得奇怪。
当然我只是想一想,我还不想挑战星际科学家对帝国的忠诚。
“行吧,”阿尔伯特把玩着手里的光脑,沉声道,“我帮助你不是没有代价的。”
我停下脚步,侧头看着他。
如果阿尔伯特提出要求太过分,我会考虑直接弄死他。
“很简单的要求,你不必充满敌意,我们好歹合作了那么久。”
“我们只合作了两周,而且多数情况下,我都是被实验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