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难免吃味吧!发现他的两个红粉知己竟死心塌地的跟在他身边这么多年,心头上总有些疙瘩。
“你不必吃她的醋,真的。”她的那点心思,他岂会看不透?
“是啊,要吃也该吃语嫣的醋,不是我的,我是小老头,一点杀伤力也没有的,我保证。”
闻言,秦日笙回头瞪她一眼,“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竟然提起唐语嫣,唉,这世上他惟一欠的人大概就是她了。
“放心,我吃的醋没什么酸味,很快就忘了。”这份良缘得来不易,阮湘已经觉得自己很幸福,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谁没有过去呢?
何况,她后来终于知道秦日笙的花名在外大部份是言过其实,他不但不是个败家子,还是个成功的大商人,是他爹最大的荣耀。
“不行,为了让你赶快忘记,我得让这两个姑娘家快一点嫁出去不可,不然你醋吃多了对宝宝不好。”
阮湘闻言娇羞的红了脸,“你不要在苏姑娘面前浑说了。”
“她叫方誉,什么苏姑娘,我不认识,何况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人,哪来的别人?”说著,头一低便往她唇上吻去。
方誉早就识趣的闪人,免得又要挨一记扇子。
“你又想干什么?”阮湘推开他,忙不迭地转身想逃。
就算已夜夜同床而眠,她依然羞涩得像个处子。秦日笙一笑,心里的宠溺与怜惜更深浓。
“你生生世世都躲不开我了,还想逃?”他将她搂进怀里,细细的吻著,“等庙盖好了,我们也去拜一拜。”
“你疯了。”她睨他一眼,好气又好笑。
“我没疯,我打算称那庙叫鸳鸯庙,希望我们死了之后真能羽化成仙,永远保佑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两人相视而笑,在彼此眼中看见幸福的未来……
—本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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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目中的首选……
宋语桐当初这套书之所以吸引语桐,是语桐根据这个主题写的现代版,但套书的企划是前世今生,喜欢现代势必也得写古代,害语桐大热天的动手写古装,越写越觉得热,很奇怪吧?有几个作者问语桐是不是没吹冷气,不然写古装稿跟天气有何关系哩?
“古装的主角各个穿得多,不是长袖长裙就是长裤披风的,怎么能不热?光写奢就觉得热了。”
语桐的回答让他们直呼受不了,没办法,本姑娘就是有这种小毛病,所以不轻易在夏天写古装稿,没想到这次破了功……更惨的是还上了瘾,竟告诉徐姐说要写这本书的番外篇……喔喔,会不会写还不知道,因为语桐手中还有三本书的进度,至少这三本书里没有一本是这本书的番外篇就是了,各位读者若真的想看,来信告诉语桐,寄ail也行,ok?
谈谈这本书的结局,坦白说,语桐本来想写成悲剧让阮湘死去,来世再与男主角相遇的,反正还有一本现代稿嘛,语桐是这样想啦,只是胆子小,怕徐大姐头和各位亲亲读者们反弹,所以还是以老套的完美结局收场,有点遗憾,真的,因为语桐真的觉得以悲剧收场是这本书最美的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