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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尝不可。”

我思考了片刻,最终还是答应了:“好。”

当然我并不是信了他说要养我一辈子的话,我只是觉得反正我也无处可去,不如去试试。

而他,并没有请我吃饭,只是在我来了之后,把公司的名字改成了“风易”。

他说:“这是我们俩的名字,以后你就是我的人了。”

我看着他公司里什么都没有的悲惨境地,心想:这公司也太寒酸了,就我们俩人,我这首席概念原画师到底有什么意义!

但既来之则安之,他是个有能力有头脑又情商高的人,很难不成功,我跟着他白手起家,总比去那些大公司当商品强。

可我万万没想到,我搭进去的不仅是我的人,还是我整颗心。

没多久,我便发现我喜欢上了他。

他没钱,也没靠山,全靠自己一个人打天下,无论是拉投资还是拉赞助,还是日常的公司管理,他都能做到游刃有余,甚至得心应手。

他是天生的商人,他的才华,远不止我看到的那样。

后来我才知道,他竟然是第一首富的儿子。

而公司也很快在我们俩的合力经营下渐渐起步,他主外,负责资金链的把控和商谈,我主内,负责研发产品,做主设计和带团队。

公司里的员工都以为我们俩是一对,也有很多人能感觉的出来,我喜欢他。

只不过,我不敢表白,就硬生生熬了三年,暗恋了他三年,

下决心去追他是三年后,他抽离风易开了另外一家互联网公司,叫凌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