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对他微微点头致意,然后走到窗口前要了一个香草味的冰激凌球。
“您要杯装还是华夫筒呢?”店员问。
余光看见站在不远处边吃冰激凌边等车的服务生,我说:“华夫筒吧。”
仔细一想在这里遇到他也不奇怪,兔子会喜欢这家冰激凌,或许也是因为自己喜欢的人常来。
我的车停在马路对面,举着冰激凌去取车的时候路过服务生身边,他又看到了我,礼貌地说了声“再见”。
吃掉一半的粉色冰激凌在他手里显得有些违和,我也对他微笑了一下,说:“再见。”
坐进车里我仍然能看见斜后方那个笔直的身影,像一株年轻的水杉树,被夕阳投下长长的影子。我第一次主动想找兔子说话,想告诉他他今天没来买冰激淋,错过了一个偶遇的机会。
但我最后还是忍住了,害怕兔子的话匣子打开关不上。
没想到很快,第二天下午,我又见到了那位服务生。
这次他依旧是被老板派来送咖啡,一个人跑了几趟才把咖啡都提上来,最后单独送到我办公室一杯,搭配了香草奶油味的纸杯蛋糕。
“这是我们店的新品。”他说。
“你们老板总给我开小灶,我的员工要有意见了。”我说。
服务生知道我在开玩笑,淡淡笑了笑没有说话。今天傅之珩没在这里,他的神情看起来轻松很多,我由此判断他并不喜欢傅之珩,甚至很有可能,他不喜欢男人。
我心里为傅之珩默哀了三秒钟。
服务生站着没走,我想起昨天的偶遇,随口问:“你在a大上学吗?”
“嗯。”他点点头,“开学大三了。”
——大三。我算了算,十九或者二十岁,还很年轻。傅之珩果然无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