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页

与外界失去联系,在刀口浪尖上舔血。

宋凌从来不是什么公子哥儿,他有自己的理想与信仰,这样的人最是坚不可摧,也最容易让人心生爱慕。

洛闻川看着宋凌,就仿佛看到了永不回落下的艳阳,他身上的光是那样耀眼,足以照亮自己那举目无天光的过往。

“你这张嘴,什么时候这么会说话了。”这小兔崽子从前说话还磕磕巴巴的,这两天倒是大不相同了,信息素交换还有这种作用吗。

“我说得这么快,是因为心下一直是这么想的。”洛闻川揽过宋凌的胳膊,问他道,“凌哥相信我吗,有一天我会和你并肩而行,你不喜欢,不愿意做的事,我都愿意替你去做。”

这话听起来怪让人感动的,宋凌忍不住勾了勾唇,伸手摸了两下洛闻川的脑袋:“你有这样的觉悟,不如夜以继日地挑灯读书,嗯?”

这兔崽子,跟无时无刻不在发情期似的小狼狗似的,也不知道能正经多久。

“总得,劳逸结合。”

洛闻川眨了两下眼睛,那样无辜又纯良的目光,任谁也不会想到这条忠诚可爱的小狗,会是一匹孤高狡猾的狼。

宋大小姐这几天在国外忙着修复系统的事,青禾的相关事宜一直是王助理和几个高管在忙。

几番比较下来,江系舟原定的这两个公司其实是差不多的。唯一的不同,是暮光的总裁林风荷来自临城,临城是帝都最大的一座古城,生活节奏出奇的慢。

林风荷的背景很简单,家里都是经营医疗设备的,算是个有点儿钱的太子爷,估摸着是心血来潮想脱离家族企业,所以到了帝都。

宋凌让王助理给林风荷的小助理发了消息,不到半天的时间就收到了回复。

俩人约好了见面地点,是帝都南大街的一个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