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他永远疼惜,并愿意守护的小孩儿。
宋凌走到阳台上,往藤椅上一坐,心下忽然有些发涩。
忘记一个人很简单,无外乎是废些时间而已,但是当这个人已经成为习惯时,想要割舍就变得很困难。
洛闻川很聪明,他为宋凌所做的一切,早在那三年里潜移默化,成为了宋凌不可割舍的习惯。
即便是现在,宋凌还是会因为一觉醒来怀里空荡荡,而心生怅然。
不过,怅然归怅然,再怎么怅然也不会发生实质性的伤害。洛闻川给他带来的伤害,他终身难忘。
三年像一场大梦,梦醒了之后又用了三年都不曾将这个梦忘记,如今回首居然还觉得历历在目,记忆犹深。
宋凌意识到自己是真真切切喜欢着洛闻川的,只可惜那样的喜欢,永远停留在三年前,停留在了这间屋子里。
像花火一般乘兴而来,开的绚烂夺目,但转瞬而逝不可追寻,也没有去追寻的必要。
洛闻川是大概是不懂得什么是爱的,他可以投其所好,伪装成旁人喜欢的样子,去用最引人怜爱的语气,做出让人深恶痛绝的事。
他看起来如此深情,说到底是薄幸到了极点。爱是一叶障目,是分明疑点重重却又把信任毫无保留交托于对方。很可惜,从头到尾洛闻川都是理智的。
想通这了这些,宋凌亲自去退掉了这间屋子。
漆黑霸道的越野车停在门外,骨节分明的手落在方向盘上。宋凌抬头,最后看了一眼老旧的单元楼,缓缓升上了车窗。
“让一让,让一让,云哥到了。”
场务离着人群十来米就开始嚷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