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有才看了看背身不语的王朴,问道:“有没有找到土默特汗?”
“不太清楚。”吕六应道。“各门还没有确切地消息传来。”
甄有才道:“让大胡子他们去找。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不必了。”王朴霍然举手道,“区区一个土默特汗算不得什么大人物。要是能活捉固然最好,实在不行死的也成。”
甄有才眼珠一转,早已恍然。
活捉了土默特汗,按照王朴与张子安出征前达成的约定,这份大功最后就会落到张子安头上,既然是替人作嫁衣裳,那就不必太上心了。
事实上,土默特汗的确死了。
当土默特汗带着数十骑亲卫还有随行的几十名土默特贵族仓惶逃出西门时,却遭到了明军火枪队的迎头痛击,守在西门外的是大胡子率领的八百老兵,这八百老兵配地全是新式地燧发式火枪。
这批燧发式火枪不但重量要比明军原有的火器要轻便,『射』程也更远,精度也更高!
土默特汗和随行地数十骑亲卫以及土默特贵族甚至没有做出象样的抵抗就已经纷纷死在了明军火枪队的『乱』枪之下,只有不到十骑卫队仓惶逃回了城里,最后又被突进城内的明军『乱』刀砍死!
这注定是一个疯狂而又血腥的夜晚。
等太阳再次升起的时候,喧嚣的归化城终于沉寂了下来,疯狂了整整一夜的明军将士也从野兽变回了战士,一队队开出城外集结,早在行军路上,王朴就已经说过,打进归化城之后他们就可以尽情地抢劫,可以做他们想做的任何事。
但到了第二天早上,一切就都结束了。
四千多将士以十人队为单位集结,按照王朴教会他们的口令从一至十报数,然后什长把十人小队的伤亡情况报告给百人队的把总,百人队的把总又把伤亡情况报告给千总。四个千总最后把伤亡情况报告给王朴。
明军的伤亡结果很快就出来了,只有一人重伤,两人轻伤,重伤地那人也不是蒙古骑兵砍伤的,而是因为马失前蹄摔伤的,这简直就是一次完美的长途奔袭!诸多偶然因素和必然因素相结合,最终造就了这次不可思议的完胜。
从大同边军中挑选出来的三千老兵已经高兴坏了,他们还从来没有打过这样痛快淋漓的胜仗。虽然三天的急行军很辛苦,套用这些大头兵地牢『骚』话来说就是冻得连都快掉了,可是现在,随着归化城的顺利拿下,一切怨气都已经烟消云散了。
八百响马盗同样欢呼雀跃,之前他们打家劫舍,最辉煌的战果也不过是屠灭一个隘口或者一个村庄,可是现在。他们却攻陷了一个蒙古人的城市,这个城里市有堆积如山的皮『毛』,还有数之不尽的牛羊牲口。
与士兵们的欣喜若狂不一样,从王朴脸上却看不到一点高兴的表情。
事实上,王朴也地确没有心情高兴。有什么值得高兴的呢?这次率军奇袭归化,他可不是为抢牛羊牲口和皮『毛』财货来的,更不是为了替大明朝消除北方边患而来的,他的目地只有一个。就是练兵!
王朴要把这四千老兵训练成一支纪律严明的铁血之师,而且是完全效忠于他王朴的铁血之师,现在一切才刚刚开始,距离实现这个目标还很远,王朴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他现在要做地第一件事就是严明军队的纪律!
一支真正的铁血之师,有两样东西是不可或缺的,那就是纪律和军魂!
军魂的浇铸要靠主将的人格魅力。有什么样的主将就会有什么样的军队,如果主将是个逃跑将军,那么他带出来地军队就是一支逃跑军队,如果主将是个跋扈将军,那么他手下的兵就是一群骄兵悍将。
军魂的浇铸需要一个过程,这事不急,也急不得。
王朴从来不奢望通过一两次奇袭就能把这群打惯了败仗或者当惯了响马的老兵痞子打造成一群打不烂、拖不垮,见了敌人就嗷嗷叫的铁血战士!
但是。纪律和军魂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