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骏早就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像他这种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院量刑建议的,法院是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
只不过,当陆检察官指控到贺凛所犯下的罪名时,却出了问题。
公诉方指控贺凛的,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和诬告陷害罪。
这些年,贺凛开设艳色网,在国内外的灰色领域搅弄风云,不知道赚了多少灰色收入。饶是几个经验丰富的老法官,看着装满了整整十八个大木头箱子的证据,还有贺凛涉案金额的那一连串零,都觉得眼晕。
不是他们没见过世面。
真没见过这么多钱!!
所以,贺凛不仅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还是这一项犯罪里情节极其严重的一种情形。
至于诬告陷害罪,贺凛想甩锅给苗骏,甚至给苗骏在艳色网的账号,开通了sss级高级管理员的权限,想把艳色网创始人的帽子,结结实实地扣在苗骏头上。
这一点,认定诬告陷害罪,也是合理合法。
陆检察官一边宣读公诉书,一边抬眸去瞥贺凛。对上贺凛似笑非笑的玩味笑容,陆检察官右眼皮莫名其妙地跳了下。心里,一种不好的预感逐渐放大,眉眼间也显露出几分焦躁。
“三位法官,我,贺凛,为我自己做无罪辩护。”贺凛戴着手铐站在被告席上,头发微乱,看起来有些憔悴,但是他整个人不慌不忙,极其淡定地瞥了一眼自己的律师。
贺凛的辩护律师拿出一份材料,“审判长,两位审判员,我请求替我的当事人提交证据。”
三个法官相视一眼。
坐在法官席最中间的审判长浓眉严目,质问道:
“为什么没有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而是当庭提交,搞证据突袭??”
“请辩护律师阐述一下,证据突袭的理由以及证据性质,本庭将酌情决定,是否采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交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