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深笑笑,并没说什么,转身给了钱玮一道暗含警告的眼神,示意他冷静,不要乱来。
就算钱玮要揍人,等庭前会议结束后先从法院润了,随便找个犄角旮旯没有监控的地方扣个麻袋把杨国汉打一顿,没被人抓到把柄也就罢了,再怎么也不能当着法官和检察官的面儿,穿着一身警服跟人动手吧。
钱玮原本一肚子火,肺叶子都要烧起来了,被薛深那么一拦,一瞪,也冷静下来了。他说了句抱歉,一声不吭地拿着烟盒和打火机走了出去,一直到庭前会议快要结束了,才带着一身烟味回来。
见钱玮回来,薛深把自己的备用手机扔给他。手机屏幕上,是刚刚检察官问话时,杨国汉回答和陈述的文字稿。薛深身上几乎是二十四小时开着录音设备,他在手机上装了个软件,可以实时把录音转成文字的。庭前会议和正式开庭不同,要求没那么严苛,录音存留证据的话,法官一般也不会制止。
钱玮感激地看了薛深一眼,伸手接过来,闷头看着屏幕上杨国汉和检察官的对答。
检察官:连春云花钱从人贩子手里买儿媳妇,你是否知情?你是否知道褚娜的存在?
杨国汉:我完全不知情,因为我和春云的儿子先天智力残障,我们俩产生过分歧,后面我就搬出去住在单位附近了,那时候我在里洲县的秋水镇上工作,一连好几年都不怎么回家,家里的钱都是连春云保管。我每个月,还会给她卡里打生活费,但是一直没回过家。这些,我的同事都可以作证的。
检察官:你是什么时候,知道褚娜的存在的?
杨国汉:连春云说给儿子找到了儿媳妇,摆酒席办婚礼的时候,告诉我儿媳妇叫褚娜。那时候我已经调到县里工作了,只是因为儿子结婚了高兴,才回了农村老家一趟。没想到……喜事变丧事,喜堂变灵堂,唉。
检察官还想问些什么。
杨国汉反问了一句:检察官同志,我是个遵纪守法的公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被控诉的犯罪嫌疑人是我妻子连春云,我只是个过来帮忙作证的。事先警方的侦查员调查过我,也证实了我没有任何犯罪嫌疑,我是无罪的、无辜的。你们这样针对我一个证人,句句带刺,这不符合检察院的规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