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呦,见姑娘去啊?”秃子吹了个口哨,把车子停在了路边。

“是啊,还是个大美女呢~”简恣勾起唇角,拉开车门下去了,关上车门后,他趴在窗口对秃子说,“你就先回去吧,好了再打电话喊你来接我。”

“得,有了女人就忘记兄弟!”秃子嘴角一抽,关上车窗,“好好玩吧你!”

简恣对着远去的车子挥了挥手,才揣着口袋,慢悠悠走进花店。

“先生下午好,请问要买什么花?是要送女朋友的吗?”一位美女老板笑容温柔问道。

简恣顿了一下,摇摇头,勾起唇角道:“送给一位女士的,她很喜欢花。”

“那这款粉色的玫瑰花要不要考虑一下?女孩子一般都喜欢。”美女老板推荐道。

简恣盯着那簇粉色的花束看了一会儿,弯唇道:“就这个吧,她喜欢这个颜色。”

付完钱,简恣一只手抱着粉色的花束,走出花店,朝后山的方向走去。

两边的路越来越窄,应该是很少有人走过,杂草丛生,开着不知名的小花,黄色的,蓝色的,在微风中摇晃着小脑袋。

简恣走走停停,许竞说得没错,身体虽然看起来好了,但稍微动一下,就会浑身无力,伤口隐隐作痛。

终于走到了半山腰,视线越过及腰的灌木丛,看见熟悉的破房子,简恣知道,他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