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9? 对质(1)

“四年前的一个雨夜,我的当事人云宁因为没有人接她回家,只能自己冒雨回家,在路过十字路口的时候,一辆车子突然冲出来将她撞倒在地。当时,天还在下雨,她的腿被撞断了,流着血,人却还清醒着……”

他侧眸,注视着被告席上的陆麒。

“当时,被告就坐在驾驶坐上,甚至都没有下车……如果他当时下车,如果他当时报警或者叫护救车,我的当事人云宁或者就不会瘫痪四年……”抬起右手,云南琛用中指遥指陆麒,声音深沉而克制,“可是他,没有……鉴于被告的行为严重伤害我的当事人云宁的身心,我们要求法庭判决他有罪,并且给予应有的惩罚。”

云南琛完成陈述之后,就是两方的辩论时间。

被为原告律师,云南琛最先询问被告陆麒。

云南琛走过来,站到陆麒面前。

“四年前的6月16号,你在哪儿?”

“这么久的事情,谁记得?”

“不,你记得。”云南琛两手扶上他的桌子,“因为那天晚上你的论文通过,你为了庆祝邀请了许多同学一起喝酒,然后你开车撞了一个人。”

“我反对,在事实没有查清楚之前,原告律师不能将我的当事人没有做过的事情,说成是已经即定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