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了。”程钰红着眼睛回他一笑,有点不好意思,“头回沾假睫毛,忘了。”
这么一个小插曲,冲淡车内有点压抑的氛围。
罗烈看她心情好转,递给她一瓶水,重新将车开上车路。
“你呀,也就是学习好,上学的时候就这么迷糊!”
“谁说我迷糊了?”
“你忘了,你把裤子弄脏那回,你都不知道,要不是我给你写小纸条,把校服外套塞到你桌子里,你能回家吗你?”
罗烈是随口一说,程钰却是听得心中重重一跳:“那个纸条和衣服是你给我的?”
“不是我是谁,难道是宋时庸那个二货?”罗烈有点得意地笑着,“你肯定是没认出我的字体吧,嘿嘿,我是特意把字写得方方正正的。”
程钰靠在椅背上没说话。
那时候,学校很多男生追她,写情书的、写纸条的不记其数。
她当时一门心思学习,跟本没多想过。
那次是她唯一触动的一次。
她因为来例假弄脏衣服,自己却并不知道。
课桌里有人塞了一件校服外套,还有一张字条,她用那件外套裹在腰上,才避免过尴尬的一天。
放学的时候,宋时庸留下与她一起值日,她当成是他干的,特意向对方道谢,说等洗完之后,再把校服还给他。
宋时庸没有否认,这个情她记着这么多年,没想到完全记错了人!
正是因为这件小事,才让她对宋时庸有比较深刻的印象,二人才渐渐地走到一起。
见程钰一直没出声,罗烈回过神来,只当她是因为当年的糗事不好意思,只恨不得抽烂自己的嘴。
你他妈的说什么不好,非说这个?
“程钰,我不是……那个我……”罗烈抬起手抽一把自己的脸,“就我这嘴,你当我什么都没说!”
“没事!”程钰注视着前面的夜色,“如果你早点告诉我就好了。”
“什么?”
“没什么!”程钰不想再提这些往事,换了一个话题,“你这么体贴,你女朋友肯定很幸福。等吃饭的时候让她一起来吧,我也认识认识。”
“我这种……谁看得上啊?”
“得了吧你!我记得上学的时候,你可是很受欢迎的,又高又帅,哪个女生不喜欢你啊!”
又高又帅?
罗烈抬手摸一把脸。
女神竟然说他帅?!
“我真的很帅吗?”
“当然了,那会儿咱们学校选校草,我可是投得你的票。”
程钰歪着头,认真地注视着男人的侧脸。
几年不见,他比起高中的时候轮廓深邃几分。
不再是当年那个就知道耍帅打架的少年,在生意场上摔打过,眼神间锋芒渐沉,已经是一个真正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