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九十七章 撞衫不可怕,谁丑谁尴尬

全职艺术家 我最白 1324 字 2个月前

契诃夫?

马克吐温?

或者新星一?

之前林渊一直在这些人之间纠结,选择恐惧症一样,此刻的他却没有半分纠结。

他的电脑屏幕上。

几个文档已经提前列好了标题,分别是——

羊脂球!

套中人!

百万英镑!

喂——出来!

我的叔叔于勒!

警察与赞美诗!

最后一片叶子!

全部都是地球上极负盛名的短篇,甚至堪称一些短篇巨匠的代表作。

比如《羊脂球》之于莫泊桑。

比如《套中人》之于契诃夫。

比如《最后一片叶子》之于欧亨利等等。

其中《百万英镑》这一篇,因为蓝星没有英镑,所以林渊到时会改个名字。

总共七篇!

林渊为这波行动起了个帅气的名字:

七剑下天山!

不是很多人说楚狂的短篇数量太少吗,林渊觉得很有道理,自己的短篇数量确实少了点。

这次就当是补丁了。

估计七篇应该有足够说服力了,再多的话林渊担心玩的太大了,搞得好像这玩意儿就像大白菜一样。

明明是花了好多钱订制的。

毕竟越是优秀的短篇越不容易写,而这七篇短篇也足以弥补楚狂所谓作品太少的短板了,毕竟他这些作品的质量都是有前世文豪们作保障的。

林渊手速很快。

有几篇已经完成,并交由金木发送给了博客那边。

这也是博客有勇气跟部落对刚,甚至敢打出【短篇之王】这种噱头的原因。

喝口茶,林渊活动五指,休息了一番。

“活动时间已经确定在中旬了。”

旁边的金木趁着林渊休息,说出了此次活动的规则:

“和两边以前的那些短篇活动一样,博客会先把这些作品匿名发表出去,让网友们观看内容之后根据质量投票,而作品在活动中的最终排名则纯粹由网友们决定,这就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作家们凭借自身影响力来拉票。”

林渊点头。

他参加过短篇活动,知道这个玩法。

网友们在此类活动中的乐趣之一,就是根据活动中那些的质量以及文风来猜测每部作品所对应的作家。

只是……

博客这边,林渊准备了七篇发布,在刚开始完全匿名的情况下,网友们会怎么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