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里有一条,两人必须同居。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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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笙自小讨厌席承淮,每每他蓝球比赛拿奖、街舞冠军,打算在两家聚会上一鸣惊人时,都会被又拿了学科保送、创业成功的书呆子席承淮比下风头。
他牵来最喜欢的小马驹准备带席承淮骑马放松,席承淮却摸摸头说「乖」,一副生怕他打扰他学习的样子,气得宋笙宣布再也不到席承淮面前自讨没趣。
以至于宋笙长大后在娱乐圈风生水,一夜爆红,各色帅哥合作个遍,仍然看到席承淮那类型的就想阴阳怪气。
然而,宋笙家破产,只有世交的席承淮家愿意伸出援手,条件是和席承淮联姻。
宋笙:“我不白要你帮忙,老子从前能风光无限,以后也能熠熠生辉!”
席承淮:“好。”
宋笙咬牙切齿:他一定在笑话我,老子一定要赚钱还给他,撇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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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承淮从小优秀,却不善与人相处。
除了长辈,人人都不喜欢亲近他,唯有宋笙从不退散。
他处处跟自己较劲,像个小狗勾,胜过自己一点就能乐半天。
宋家破产,殃及宋笙,席承淮再次见到他时,那个笑容明媚的少年,只剩下失魂落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