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将姐姐也放良驹上。”有了座驾,她赶路就要轻松些了。
“啊?那我呢!”
“你跟在我身后啊?你吃这么多,得多走路多运动。”
谢廷骏很实在,想着自己的好马给姐姐骑了骑了,等后面到大的城镇在寻一匹好马便是,“好,那就给姐姐骑吧!不过姐姐这么瘦弱,骑马有点大材小用了。”
“大材小用?信不信中午不管你吃。”
“我说姐姐是大,马儿是小!”
“知道马儿是小就好。”重凌云一语双关的说道。
待他们收拾好,准备出发,重凌云看到谢廷骏牵出的骏马时,才明白他那句大材小用形容得当真很贴切。
只见骏马脚至肩背高约八尺,全身毛发为亮黑色,面颊处是一条如闪电的白毛,鬃毛微卷长两尺有余,深色的眼睛明亮如珠,尾毛随风而扬,整个看起来十分雄壮,威风凛凛。
她还未曾见如此高大的骏马,重凌云走到骏马面前,个头未及它的背部,看骏马的脑袋都要仰着头,又见谢廷骏将干粮装进马袋绑在马背两侧,与骏马一对比倒也不觉得干粮袋有多大,果然大块头与大块头在一起看着很和谐。
重凌云退后两步,一个飞身站于马背上,脚下轻旋便坐在了马鞍上。马背宽大,她身材娇小,坐在马鞍上连马镫都够不着。
“好马,良驹啊!”重凌云将头上帽子的帽绳系紧,握着手腕粗的缰绳,心里兴奋得很,这跑起来不知道什么感觉呢!
“姐姐,它叫雷霆,速度如风电,可日行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