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道理来说,在战场上面对千军万马的冲杀,人与蝼蚁没什么两样。 任何身怀绝技的武者都无法敌得过千万人的攻击。
但赵云做到了,自己最大的仇敌做到了。 银枪飞舞。 枪影犹如点点繁星,竟无任何一名士兵可以进入他的一丈之内,除了死人。
那是自己第一次正式和他交手,尽管自己用尽全力也无法阻止他地突围,任凭他一次又一次的逼退自己从自己的身旁穿过。
那一战足足打了四个时辰。 自己动用一切手段,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对方带着百人突围而出。
吕布听了颜良的感慨,说道:“颜老弟不用如此难过,赵云那厮的枪法叫‘百鸟朝凤枪’我早已见识过。 那是少有的战场枪法。 练至最高境界,可以护住全身,敌莫能尽。 人数越多,越能发挥它的优势,是世上一等一地先守后攻的枪法。 先将自己立于不败之地,然后在击杀对手。 ”
吕布说到这里一阵不屑,他的戟法讲究摧毁和杀戮,全身心的投入到杀伐的快感中去。 招招都是杀招,招招都治人于死地,在他地戟法中根本就不存在防守,一戟下去任何东西都要在他的戟下毁灭,防守在他的眼里是极其懦弱的表现。
“报!前方发现孙灿军地踪影。 ”斥候突然来到了颜良的身旁。
“好!”颜良双眼闪过兴奋的光芒,既然孙灿在赵云一定也在,“传令下去,加速行军。 ”
吕布、颜良顿时觉得热血沸腾。 鞭掣战马火速前行。
大约追击了一里左右。 一队仓皇而逃的队伍渐渐进入他们的视线,对方阵形涣散。 慌张无比。
倒在路旁的旌旗上面写得正是“大将军”的字样。
“哈哈!孙灿小儿,竟然连大将军的旗子都不要了。 ”吕布看向前方,愣了半晌,脑子里灵光一闪,忽然跳下战马,三步并作两步冲上了旁边地高地,只见远处冈峦起伏,乱岭纠纷,沟壑纵横,只有一条绵长小道在崇山峻岭中若隐若现,地势险恶之极。
当年他为了躲避孙灿,曹操的搜捕,就是躲在徐州西北郊的九里山上,那山深幽险峻,非常安全。
如今孙灿前进的方向,正是前往嵩山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