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来者是认识的青年后,他心底居然有那么一丝丝的……喜悦,虽然不怎么想承认,但他的尾巴确实很不争气地左右摇晃了。

身为犬科,摇晃尾巴代表着“喜欢”,这种事他小时候就知道。

他还以为自己这辈子不会冲任何人摇尾巴呢!

所以,分享一半的山洞给“喜欢”的青年,似乎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但修莱恩想的比较多。

青年没有任何攻击和防御能力,身边的那些魔植也不是很靠谱,比如现在,一个个蔫蔫的,就连他刚才冲过来都没能防得住。

如果刚才冲过来的不是他呢?

如果青年进了别的山洞,被其他的兽人或是真正的野兽袭击了呢?

丛林对小崽子来说果然还是太危险了,相比起受伤,淋雨淘汰应该是危险性最小的方式。

修莱恩是这样想的。

从黑暗中露出真容,黑狼迈动步伐向青年逼近,只要将对方从山洞赶出去就可以了。

修莱恩:“嗷——”

小崽子还是赶紧淘汰回家蹲着比较安全,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林榆看见熟悉的黑狼刚想热情地打个招呼,就被对方气势汹汹的样子吓到,被逼着往后退了好几步。

“大狼,你认不出我了吗?”他颇为伤心地问道。

好歹他还给大黑狼洗过澡呢,怎么转脸就不认人了?

修莱恩脚步一顿:“……”

不是,小崽子不是要哭吧?

林榆当然没那么容易哭,只是大狼凶他,加上他为生病的红薯宝宝和小豌豆藤着急,一时间声音有点哽咽。

但黑狼却没再继续逼近,只是尾巴烦躁地扫了扫,像是在犹豫什么。

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