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个抠图画画的,一天恨不得四十八小时开着乱七八糟的电台歌单,中英日韩,新歌老歌,流行古典,啥都听,这会儿信手捻来,随便唱唱都是经典的旋律,把小春唬得一愣一愣的。

他抓了一把筷子,让小春给他敲节奏,几首快歌下来,竟然一教就会,分毫不差,节奏感非常好。

小春也敲出了乐趣,手渐渐快了起来,还能举一反三出点变化。

歌里有爱情,有自由,有失意,也有追求。小春从不知道还有这么多话可以说,可以唱,毕竟在他的认知里,很多情感都不能表达。

宋煦动不动就喜欢喜欢的,已经很不讲究了。

“你这节奏感,天生的鼓手啊。”宋煦感叹道:“还有你这高级长相……我都预感到你要是跑我们那儿去,穿个皮衣,往架子鼓前面一坐,冷着脸来一段炸裂solo,台下小姑娘可能会一边尖叫一边把你扑倒在舞台上叠罗汉。”

小春:“……我也可以喜欢小姑娘?”

“不可以!”宋煦警惕,暗骂自己说话不过脑:“咳咳,小姑娘可以喜欢你,你不能喜欢小姑娘……好哇!”

宋煦瞧见小春憋笑,才反应过来,笑骂道:“这么快就学坏了,看来都是我这个老师教得好!”

“煦哥……你们那儿是不是没有彩秀这样的人?“

宋煦恍惚:“肯定还是……有的吧。无论在哪里,在什么时代,总有些过得不好的人,超出我们的想象。”

“即使你们那儿,能把爱不爱啊,恨不恨啊的唱出来……”

“是啊。总有唱不出来的苦。”

彩秀今天在茶馆里,只说了两件事。简述了自己的经历,又介绍了一个熟人要卖出的铺子。

那个铺子位置不太好,没被钱三狗抢走,也因此价格合适。

据说店主老头年岁太大了,小辈想把人接回村赡养,铺子只要转手个合适的价格,老人家也没什么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