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我老公很英俊 金萱 1788 字 4个月前

窗外的朝阳穿过薄纱窗帘照进屋里,照射在床上人儿的脸上,吵醒睡眠中的言海蓝。

她先是轻蹙了下眉头,然后伸手放在额头上遮去朝阳后,才缓缓地睁开双眼。

她习惯性的先转头看向床边的闹钟,查看现在的时间,接着才想到今天是周末假日的第一天,不必上班。

她重新闭上眼睛,决定享受难得可以赖床的假日继续睡,只是朝阳太刺眼,让她不得不转身背对窗户。

但拘束感让她在突然之间皱着眉头睁开眼睛,她坐起身来,低头看着自己身上的白衬衫和铁灰色中庸裙,然后想起了昨晚的庆生会,以及离开loungebar时所发生的事,但是她却完全不记得自己究竟是怎么回到家、躺上床的。

是谁送她回来的?是计程车司机老伯吗?

蹙着眉头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言海蓝还是想不起自己究竟是怎么回到家的,倒是记得自己把计程车司机老伯看成了屈竞,对他发了一顿酒疯。

也许正因为如此,司机老伯被她吓坏了,才直接一拳打昏她然后再将她送回家,所以她才起会想不来自己究竟是怎么躺上床的。试问有哪个人在被打昏之后,还会记得自己昏倒后所发生的事?

苦笑着躺回床上,她闭上眼睛,却再也寻不回睡意,满脑子充满的都是她不愿想起,如今却又历历在目的一切。

关于他与她的一切。

那年她刚从大学毕业,在渡过了几个月无聊的上班族生活后,便仗着父母的疼爱以及自认独立的个性,任性的硬是辞去了人人称羡的工作,一个人自助旅行的跑到美国去游学,然后便遇见了他。

当时在台湾英文成绩好得吓吓叫的她,自以为到英语系国家可以完全没问题,没想到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

口音加上当地居民各式各样奇异的生活用语,搞得她这个超会考试的才女信心全失,紧张得连平日一半的英文能力都发挥不出来。

就在她茫然不知所措的时候,英雄从天而降,她遇见了他。

屈竞,一个七岁就随父母移居美国,英俊帅气到阳光都为之失色的abc。他的中文听力很好,说起来却有点不轮转,读写更只能用烂到爆来形容,但却不失东方人热情好客的本性,硬是自我推荐兼强迫的当起她的导游来,带她四处游山玩水,好不快活。

他们从陌生到熟识,从朋友到恋人,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而然、水到渠成。

当时年仅二十三岁的她正是爱玩的年纪,拥有一个比明星还帅的男朋友,而且男朋友对她又好又有钱,每天带着她吃好吃的、玩好玩的,两个人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过着亲亲我我的日子,无忧又无虑,这样的生活谁不喜欢、谁不着迷?

年轻的她只在乎眼前的快乐,根本不懂什么叫思前顾后,而他虽然长了她七岁之多,却也不知为何原因,每天陪她无所事事的花钱玩乐。

他们从东海岸玩到西海岸,从美国玩到加拿大,除了睡觉的时间之外,其它时间全花在谈恋爱和玩乐上头。

虽然如此,她仍确定他们是相爱的,不是因寂寞才在一起的伴侣。因为她交过许多男朋友,只有他让她甘愿付出一切——身,心、情感、眼泪,而他则向她许诺了他们的未来。

他说他们的孩子一定会很漂亮,男的像他,女的像她,男的帅,女的美。

他说她的父母一定会很自傲能生出像她这么漂亮的女儿,然后拐了一个像他这么帅的女婿给他们。

他说等她玩够玩累了,他就陪她回家,请她父母将他们漂亮的女儿嫁给他。

他说得深情款款,她听得感动落泪,两人深情相拥时,谁也没想过感情这种东西是会变的,而空口白话更是保障不了未来。

感情生变的原因她至今仍不是很明了,但是对于起因她却记得一清二楚。

那天天气晴朗,阳光普照,她已在美国优游了半年多,从西海岸又玩回了纽约。

第五大道不分季节始终忙碌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