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光下,一身即便落到这满街熙熙攘攘的人群里也分外显眼的烟粉色男子长袍出现在了视野之中。
春妈妈开的是青楼,虽做的不是什么正经生意,可到底是做的取悦他人的生意,这肚子里的墨水兴许除了那一两首不正经的诗词之外别的也无了,可这看美、识美、鉴美的本事还是有的。毕竟开青楼的,连这点本事都没有,还是不要开了。
便是因为懂上一些,在满大街熙熙攘攘的人群里骤然看到一件烟粉色的长袍时,他才格外诧异。
世界千色自有自不同的美,粉色当然也是如此,单拎出来看美的娇艳欲滴。
可穿衣这门学问细究起来其实也尤为讲究。美的如此娇艳欲滴,恍若三月初开的桃花一般的烟粉色是寻常人能驾驭的住的么?
衣服再美也是衣服,是要穿在身上衬托人的颜色的。衣服本身太美,会盖过了人本身的风头,衬的人不如衣,反而落了下乘。
不过这些道理虽然说出来讲究,可于人的眼睛而言却是一眼便能察觉出来的。
毕竟好看还是不好看这种事大家都是懂的。
烟粉色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并不算多见,便是有,也多是出现在女子身上的,甚至连女子也不是每个人都穿的好看的。
可眼下,这件美的娇艳欲滴的烟粉色长袍却是一件不折不扣的男子长袍。
衣服这般美,美的人群中一眼就能看见,若是人比不上衣服的美,那也不奇怪。这样的情形大街上其实随处可见,若只是如此,多数人便也只看看便罢了,能引得朝前涌动的人潮暂缓的,春妈妈看着日光下那张衬的彷佛满大街的俊才都暗然失色的脸,忍不住深吸了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