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餐桌被各式各样的菜品堆满时,伍尔夫再也忍不住被米路吊起的胃口,立刻拎起餐叉叉肉。然而砂锅内的羊肉块极不听话,叉了半天,一块都叉到。
米路伸手递给他一双筷子:“这道菜不是用那个吃的,用这个。”
伍尔夫接过那个不知名餐具,微微发愣。
米路想了想:“算了,等你学会用筷子,估计都要饿死在这张桌子前面。这样吧——”
米路模仿后来布兰琪教给他的“初学者模式”,将砂锅里的羊汤舀进小汤碗,递到他面前。
米路:“这样,你就可以直接用勺子吃了。筷子这个餐具比较复杂,一时半会学不会。不过反正我们来这儿是为了玩,一天三顿饭都点适合用筷子的食物,用不了多久你就能学会了。”
这一点,米路深有体会。起初布兰琪教他用筷子时,他满脑子都是“为什么吃个饭还要折磨自己,简直像刚开始选择冒险者职业适应武器控制时的锻炼法则”。然而两顿饭之后,想要吃美味的本能了战胜一切,不用布兰琪说,他都会十分自觉地开始使用筷子。
眼前,伍尔夫比他还夸张。才刚尝过羊肉汤的味道,就已经开始自觉地学习筷子的用法,生怕剩下几道不适合盛到碗里吃的食物他吃不到。
……
仔细思考后,洛俐决定采取最朴实无华的办法——在lvdian内蹲点,仔细看来来往往进出的冒险者们,尤其注意那些胸口的徽标是东部分会的人。
一下楼,洛俐就锁定了正在胡吃海塞的米路和伍尔夫。
看起来,两个人对美食很感兴趣,洛俐在心中添上一笔。
啊不对,当中一位冒险者的佩剑,似乎是她卖出的第一把周边武器?也就是说,当中有一位对武器防具也很感兴趣,洛俐又在心中添上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