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小捷,那姓雷的看你的眼神,我敢打包票,绝对是喜欢你的表现。只可惜被女人宠坏了的他自以为喜欢你,你就得乖乖地靠过去让他喜欢,所以表现得幼稚了点。但总体来说,姓雷的应该是被你煞到了。”默默地吃着蛋糕,唯有向以宁叽叽喳喳个没完。
我沉着脸,一语不发。
雷烨喜欢我,我就该谢主隆恩,然后屁颠颠地跑去让他喜欢吗?这是什么世道?
第十章 我行我素
向以宁继续说:“不过,这种天之骄子的喜欢可不是好事一件,通常情况下都要女人去将就。所以,我建议你还是保持理智好。”
我脸色稍缓,晲了她一眼:“终于说了一句人话了。”
她呵呵一笑,拨弄额头的刘海,爽朗又妩媚的中性魅力惹来过路行人异样的目光。
谁说向以宁不漂亮?虽说没有古典柔和细致的美,但那种中性与独立特性的个性魅力却是一般香港女人所没有的,也难怪乔一鸣爱她入狂。
向以宁用手手肘撞我,“对了,冒昧问一下,如果姓雷的真的要你做他的女朋友,你该怎么办?”
我斜眼睨她:“你不是说什么也没听到吗?”
她讪讪一笑:“隔得那么近,总也听到一点点嘛,我保证,真的只有一点点。”
我轻哼一声,望着窗外的景色出神。
“哎,小捷,你倒是说话嘛。”她又用手肘撞我。
我叹气,她什么都好,为人热情,急公好义,也挺讲义气,与我说话也投机,可唯一的缺点就是太吵了,真不知冷漠淡然的乔一鸣怎能忍受。
在她再一次的催促下,我开口:“对于这种有钱人来说,女朋友的定义与情妇是一样的。”只不过多了个体面的称呼而已。
女朋友?啧,随时可以拉上床,随时可以滚下床,还要说一句“好聚好散”或者是“我对你已经没有感觉了,所以咱们分手吧”的潜台词,如今的男人,不管是有钱的富家公子,还是普通的花花公子,没一个例外。
向以宁点头:“也是,所以,你拒绝?”
我轻哼:“不拒绝,难道要我去感谢他对我的抬爱吗?”
“那为何关……姓关的要你……你怎么就答应了?”
“那不同。”
“哦?”置疑的语气摆明不信,还夹着隐隐的暧昧。
我想了想,说:“关……当时我缺钱……而他忽然从天而降……所以,我便同意了。”看吧,我真的很没骨气。区区一丁点挫折就让我轻易对男人折腰,甘愿为了钱放弃自己的尊严。
“哦,如果,我是说如果,当时醒关的换成姓雷的,你也会同意吗?”
如包养我的关季云变成雷烨?
我怔住,仔细想了想:“我不知道,当时,他并未出面。而与我洽谈的是他的手下兼龟公山姆先生,当时,我也不知道他的脾气和为人。”
向以宁吹了声口哨:“这么说来,当初不管是姓关的,还是姓雷的,只要有钱,你都会同意,对吧?”
我沉吟片刻,点头。